[董事会]星帅尔: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时间:2018年12月21日 21:26:45 中财网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帅尔”、“公司”)拟以现金方
式购买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特电机”)21.77%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了本次交易的法定程
序,董事会对提交的法律文件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
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一)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包括:
1、公司与各主要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
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及时与相关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充分
的论证,与本次交易对方进行了沟通,形成了初步方案。
3、公司对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对其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和自查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进行了上报。
4、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编制了《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他有关文件。
5、2018年12月19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6、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本次交
易涉及的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8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相关文件,并对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二)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下列审批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
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
文件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盖章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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