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
大局与职责,要深度融合
朱玉
“201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是自我革新的一年,是大有收获的一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要围绕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服务大局和检察主业深度融合
“服务大局和检察工作的主责主业不是‘两张皮’‘平行线’,而是要有机结合、深度融合。”朱玉表示,2018年甘肃省检察机关按照聚焦中心大局,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并使二者有机结合的“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立足检察职能,扎实开展了四大专项服务保障行动,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在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的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通过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在扶贫领域实施的犯罪给予严厉打击,依法批捕3192人,起诉4743人;严惩贪污侵占惠农补贴资金及截留克扣、虚报冒领扶贫救助资金等犯罪,从快从严批捕37人、起诉160人;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纳入司法救助范围。
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甘肃省检察机关将涉众型经济犯罪、破坏市场营商环境的犯罪等作为打击重点。“当然,在办案中检察机关坚决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朱玉说。
在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依法批捕86人,起诉367人。
对于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斗争,甘肃省检察机关建立侦捕诉联动、主要领导包案等机制,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1108人、审查起诉1428人,批准逮捕764人、提起公诉670人,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刑事检察由强向优,精准开展民事检察
2018年以来,最高检强调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在刑事检察方面,2018年,甘肃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7073人,审查起诉33527人,批捕12157人,起诉26923人,并依法办理了酒泉“5·30套路贷”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危害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
“我们要以专业化为导向,完善办案机制,努力把强项做优。”朱玉说,新的一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将通过优化办案组织,优化工作机制、优化监督方式等措施,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民事检察业务起步晚、底子薄。我们要强化精准意识,把它做强。”朱玉认为,甘肃省检察机关去年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接下来要在精准上下功夫,重点加强对司法理念方面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抗诉工作。
将行政检察做到实处,增强检察建议刚性
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工作取得进步的同时,行政检察工作也被甘肃省检察机关放到重要位置。2018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不服法院行政生效裁判114件;加强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法院全部采纳并已纠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31件次。
对于如何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朱玉有着自己的思考:“我们将从调研、办案、借‘外脑’和精准监督四个方面发力,要力争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提起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新职能,在甘肃省已经开展得有声有色。在推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甘肃省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乳制品、校园食品安全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组织甘南等地检察机关开展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甘肃省检察机关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工作、完善办案机制、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展开工作。”朱玉强调,对公益诉讼案件,要力争提出一件、跟踪一件、落实一件,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