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任命胡刚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
任命刘伟冬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院长;
任命杨国庆同志为南京体育学院院长;
任命王建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院长;
任命崔新有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校(院)长;
任命乔旭同志为南京工业大学校长;
任命程永波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杨震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校长;
任命史金飞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院长;
任命张兰青同志为江苏警官学院院长;
任命凌迎兵同志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院长;
任命朱林生同志为江苏理工学院院长;
任命蒋军成同志为常州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颜晓红同志为江苏大学校长;
任命周南平同志为江苏科技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施卫东同志为南通大学校长;
任命方忠同志为盐城师范学院院长;
任命焦富民同志为淮阴师范学院院长;
任命孙爱武同志为淮阴工学院院长;
任命宁晓明同志为淮海工学院院长;
任命周汝光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校长;
任命郑骏年同志为徐州医科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汤正华同志为常州工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徐向明同志为泰州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奎庆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常州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易中懿同志为江苏省农业科学院院长;
任命李久生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正校级);
任命张策华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任命方祝元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任命程海波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任命乔学斌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免去其江苏医药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徐桂华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任命孙志广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任命曾莉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任命谢建明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李向民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吕斌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张承志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詹和平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张捷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史国生同志为南京体育学院副院长;
任命李江同志为南京体育学院副院长;
任命金松同志为南京体育学院副院长;
任命肖爱华同志为南京体育学院副院长;
任命黄步龙同志为南京体育学院总会计师;
任命刘继红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任命王国强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任命祝兴成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任命王晓天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任命徐国华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任命姚振标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总会计师;
任命刘贵友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金丽霞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
任命张益彬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
任命吴光林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
任命尤佳春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
任命吴忠宁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
任命王玮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
任命牛玉韬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
任命张晓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牛生杰同志为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
任命李世收同志为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副校级调研员职务;
任命巩建鸣同志为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
任命邢卫红同志为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
任命吴胜红同志为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
任命凌祥同志为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赵志宏同志为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时现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
任命乔均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
任命邱伟芬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
任命华仁海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
任命李群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张为付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
任命黄建元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总会计师;
任命戴跃伟同志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免去其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王宗荣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
任命蒋国平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
任命张志华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
任命荆晅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汪联辉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
任命孙力娟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姜小舜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任命缪子梅同志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免去其江苏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俞安平同志为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曹雪虹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杨征宇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朱晓春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张仰飞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郑锋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殷竹钧同志为江苏警官学院副院长;
任命黄进同志为江苏警官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薛宏伟同志为江苏警官学院副院长;
任命王奎宏同志为江苏警官学院副院长;
任命韩德明同志为江苏警官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克军同志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副院长;
任命姜玉泉同志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副院长;
任命谭忠同志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副院长;
任命华兴夏同志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副院长;
任命庆祖杰同志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副院长;
任命崔景贵同志为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陈光曙同志为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周兰珍同志为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谢忠秋同志为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贝绍轶同志为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戴国洪同志为常州大学副校长;
任命陆锦冲同志为常州大学副校长;
任命苏旭平同志为常州大学副校长;
任命黄海燕同志为常州大学副校长,免去其无锡科技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徐树法同志为常州大学副校长;
任命徐守坤同志为常州大学副校长;
任命张宏如同志为常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陆华良同志为常州大学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任命丁建宁同志为江苏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常州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吴春笃同志为江苏大学副校长,免去其扬州市职业大学校长职务;
任命梅强同志为江苏大学副校长;
任命张济建同志为江苏大学副校长;
任命全力同志为江苏大学副校长;
任命赵玉涛同志为江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红同志为江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景旭文同志为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
任命王加友同志为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
任命汤建同志为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
任命姜朋明同志为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
任命俞孟蕻同志为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
任命谈镇同志为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嵇春艳同志为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高建林同志为南通大学副校长;
任命董正超同志为南通大学副校长;
任命蒋乃华同志为南通大学副校长;
任命樊小东同志为南通大学副校长;
任命顾菊平同志为南通大学副校长;
任命侯文华同志为南通大学副校长,免去其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姜佩剑同志为南通大学总会计师;
任命杨宇民同志为南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黄志纯同志为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
任命崔刚同志为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
任命庞波同志为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免去其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职务;
任命张桂华同志为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
任命汤克明同志为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
任命毕凤珊同志为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杨亚军同志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
任命施军同志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
任命韩同友同志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淮阴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周军同志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
任命赵宜江同志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
任命李相银同志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吴建华同志为淮阴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陆为群同志为淮阴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朱晓文同志为淮阴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杨正亚同志为淮阴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张有东同志为淮阴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王冬冬同志为淮阴工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舒小平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许兴友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李梅英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江苏财会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金芙蓉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严云洋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广登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钱进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黄军伟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蔡国春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苗正科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杜增吉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农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徐海波同志为徐州医科大学副校长;
任命蔡红星同志为徐州医科大学副校长;
任命王人颢同志为徐州医科大学副校长;
任命刘慎军同志为徐州医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玉勤同志为徐州医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曹君利同志为徐州医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卢亚娟同志为徐州医科大学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任命周全法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朱海山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王传金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朱锡芳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汪群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兵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美林同志为泰州学院副院长;
任命张曙光同志为泰州学院副院长;
任命周建超同志为泰州学院副院长;
任命赵云燕同志为泰州学院副院长;
任命鲁学军同志为泰州学院副院长;
任命李苏北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蒋留生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张宁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曹杰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姜慧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周春林同志为南京旅游职业学院院长;
任命薛茂云同志为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张毅同志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田敏同志为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免去其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万健同志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免去其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晏仲超同志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张颖超同志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时玉昌同志为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范卫东同志为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傅兵同志为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赵驰轩同志为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龚方红同志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邵汉强同志为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洪霄同志为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吴访升同志为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黄志良同志为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院长;
任命巫建华同志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陈洪同志为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周春光同志为江苏旅游职业学院院长;
任命冯志明同志为江苏商贸职业学院院长;
任命李仁和同志为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陈国忠同志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常绿同志为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冯锋同志为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程淮中同志为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吴彬江同志为江苏护理职业学院院长;
任命尹德树同志为江苏财会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徐建春同志为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院长;
任命朱善元同志为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孙兴洋同志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院长,免去其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张志祥同志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浦黄忠同志为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潘锦全同志为扬州市职业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徐庆国同志为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方季红同志为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朱月萍同志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任命褚金星同志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姜统华同志为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任命蔡飞同志为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任命徐锋同志为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司马华炜同志为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院长;
任命孙国庆同志为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院长;
任命都国雄同志为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院长;
任命朱延华同志为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贤金同志为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任命黄俊同志为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任命孙洪武同志为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任命沈建新同志为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任命方继朝同志为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建秋同志为中国企业管理无锡培训中心主任;
免去宋学锋同志的南京财经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陈群同志的常州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王自力同志的江苏科技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郑葵阳同志的徐州医科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李文虎同志的常州工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温潘亚同志的泰州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张新科同志的徐州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张利民同志的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黄桂成同志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程革同志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谭仁祥同志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俞锋同志的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汤岩同志的南京体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勤同志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潘文同志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吴进同志的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兰亚明同志的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刘伟庆同志的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崔益虎同志的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张进明同志的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承宽同志的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国平同志的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宋践同志的江苏警官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封野同志的江苏警官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董存田同志的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蒋必彪同志的常州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宋余庆同志的江苏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龙同志的江苏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李洪波同志的江苏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许俊华同志的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李茜同志的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刘祖汉同志的扬州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江应中同志的南通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丁斐同志的南通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曹健同志的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陈昌远同志的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纪丽莲同志的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周俊波同志的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杜军同志的淮海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陈先宏同志的淮海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郑元林同志的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赵世鸿同志的徐州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印晓星同志的徐州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李江蛟同志的常州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邓友祥同志的泰州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殷惠光同志的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刘洋同志的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王钧铭同志的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刘红明同志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李庆荣同志的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李振陆同志的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蒋心亚同志的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何正东同志的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徐海宁同志的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常有宏同志的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余文贵同志的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