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人类妥善保护世界遗产(逐梦40年)
制图:蔡华伟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世界遗产首批项目被批准至今也走过了40年。1972年11月16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七届大会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世界遗产公约》),规定了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定义。此后于1978年建立了《世界遗产名录》,首批列入了12个文化和自然遗产。
中国的改革开放,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中国的世界遗产从无到有、从少变多,中国完成了从文物保护到文化遗产保护根本性的跨越。
积极参与世界遗产多方面事务,总数居世界第二
《世界遗产公约》的目的是对具有“突出的”文化价值和自然遗产进行鉴定、保护、保存和展示,并将其完好地传承给子孙后代。世界遗产作为教科文组织的旗舰项目,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巨大影响,也成为该组织迄今为止最为成功的国际文化合作项目。
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外交、文化、经济的发展和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在政府、学者和国际组织的多方努力下,中国于1985年正式加入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公约》。
1985年11月22日,中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加入《世界遗产公约》。同年12月12日,中国正式成为缔约国。中国对国际社会做出了为人类妥善保护世界遗产的庄严承诺,由此汇入了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保护运动的大潮。
1987年,中国申报了首批6处文化遗产和双重遗产项目,包括长城、故宫、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秦始皇陵与兵马俑、敦煌莫高窟和泰山。它们全部成功地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标志着中国世界遗产申报工作颇为成功的开端。
2014年6月22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的第三十八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被列入了《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世界遗产大家庭的新成员。至此,我国从2003年起倡议的“丝绸之路系列跨境申遗项目”终于有了初步结果。“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成功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见证了中国在大型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所取得的巨大进步。
这30多年来,中国积极参与世界遗产多方面事务,已申报成功53处世界遗产,总数稳居世界第二。特别是从2003年开始,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连续14年获得成功,使中国成为世界遗产领域实行申报限额制以来,唯一一个文化遗产申报连续成功的国家。
中国世界遗产申报走向成熟,努力展现中国多元文化特色
如果我们以1985年至今每十年为一个阶段,从遗产数量、类型等方面,对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文化遗产和混合遗产的文化部分)进行初步分析,可以看到中国的世界遗产申报的总体趋势。
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世界遗产的理念还没有为大众所熟知。《世界遗产公约》本身源自西方语境,它的基本概念、术语直译出来,有时让人觉得生涩难懂,也不好记。在这些方面, 我们着实费了一番心思。比如,“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指导方针”这个术语,长而拗口,我们将其改为《操作指南》,使人更好记。“提交世界遗产申请文件”,我们将其改为“申遗”。这两个术语今天已被大众普遍接受。虽然都是一些小事,但在当时条件下,却能够帮助公众对世界遗产理念有一个简明的理解。
这一阶段,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中心也为中国的世界遗产保护和管理提供了必要的援助和技术支持。包括慕田峪长城保护项目、敦煌壁画色彩分析和环境监测、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灾后抢险保护项目、大明宫保护项目、交河故城保护项目、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师培训等。
从1996年开始的第二个十年是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数量最多的一个阶段。从国家到地方对世界遗产申报工作重视程度持续提升,对世界遗产申报工作的程序、标准和要求也逐渐熟悉。随着世界遗产在中国知名度的提升,一大批遗产地在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后出现游客人数激增的情况。这显著地带动了当地文化旅游的发展,助力遗产地经济社会发展,但也在很大程度上对遗产地的保护和管理带来了挑战。
在学术研究领域,文化景观、遗产线路、遗产运河、工业遗产、二十世纪遗产、农业遗产等新类型遗产引发了中国遗产保护领域对相关概念界定、保护管理策略、实践的广泛讨论和研究。
2007年5月,“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东亚会议”最后通过的《北京文件》明确提出:“在修复中充分认识到遗产的特殊性,并保证在保护和修复过程中不改变遗产的历史、有形与无形等特征,这是至关重要的。”在遗产保护领域,过去,原则性的文件比如《威尼斯宪章》《奈良文件》已有很多。相对来说,2007年的《北京文件》涉及了更多具体问题、也更具操作性,更有利于在大发展、大保护的历史关头及时协调认识,统一步骤和做法。《北京文件》是有史以来第一次由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国际组织共同制定的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文件,也反映出中国在世界遗产领域由初学者向参与者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