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条贷女孩卖淫 呼吁拒绝校园贷和高消费纳入高校第一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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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2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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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条贷女孩卖淫 呼吁拒绝校园贷和高消费纳入高校第一课

2018-09-11 00:24 来源:澎湃新闻  

裸条贷女孩卖淫 呼吁拒绝校园贷和高消费纳入高校第一课(2)

所谓校园裸贷

自称张淼淼“干哥哥”的男子叫王晓飞,自称姐姐的女子叫王莉莉,另外两名男子分别是卢小强和边志旭。事实上,他们是一个卖淫团伙,利用张淼淼上演了一出敲诈勒索的好戏。

出生于1993年的王晓飞是河北石家庄人,长期做放贷业务。2017年,他认识了专门做校园裸贷的老乡卢小强。所谓校园裸贷,就是在校学生通过“裸持”(以手持身份证的裸照为抵押)在借贷平台借款,逾期无法还款会被公布裸照给家人朋友或发布在网上。裸贷的利息通常非常高,尤其利滚利后更难偿还。

王晓飞告诉卢小强,自己想在石家庄通过组织妇女卖淫挣钱。因为做校园裸贷,卢小强手里掌握着借贷女孩的信息资源,而王晓飞手里有钱,于是俩人一拍即合,决定以通过给女孩拍裸照的方式,逼迫她们卖淫还账。

王晓飞作为该团伙的首要分子,负责出钱安排女孩的日常生活,并安排她们去卖淫收取嫖资。卢小强负责找这些借钱的女孩,并说服这些女孩通过卖淫还钱,边志旭则是跟着卢小强帮忙。王晓飞的女友刘文因负责做饭,给女孩拍裸照,平时在家负责看守这些女孩。此外,王晓飞还联系了“纤纤足道”的足疗店老板娘白丝文,由她负责介绍嫖客,提供卖淫场所,并从中收取差价。

王晓飞和白丝文商定,客人和卖淫女发生一次性关系,白丝文向嫖客收取400元,王晓飞得300元;卖淫女陪客人一晚上,期间发生性关系,白丝文向嫖客收取1000元,王晓飞得800元。

以裸照威胁女孩卖淫

朱璐雨是这个团伙的第一个“猎物”。

21岁的朱璐雨在2017年5月9日向卢小强借了4500元,周利息是2000元,算上周息和各种费用就变成了借款7500元。按照高利贷的“规矩”,朱璐雨打了双倍借条1.5万元,签下借款合同,借期一周。得知朱璐雨并没有偿还能力,卢小强就顺势将她介绍给了王晓飞。

5月20日,在王晓飞的“帮助”下,朱璐雨借到了2万元,但前提是打两张欠条,一张2万元,一张2.5万元,并拍摄了裸照放在王晓飞手机里。

显然,朱璐雨还不上这两笔金额更高的借款,王晓飞等人便每天劝说其卖淫还钱,进行“精神胁迫”。刚开始朱璐雨不同意,但由于一直还不上钱,王晓飞等人就威胁她:“要么卖淫还钱,要么就去找你家人还钱。”

在王晓飞的一处卖淫点里,卢小强威胁朱璐雨说:“这段时间我们钱没见到,你要是在这边好好‘干活’,钱我就不着急要,你如果不听话,就带你回家找家里人要钱。”朱璐雨很害怕家里人知道借钱的事,最后只好妥协:“钱的事情肯定不能让父母知道,我会在这里好好‘干活’”。

后来,朱璐雨就开始卖淫还账。虽然没有人限制朱璐雨的通信自由,但也总是到点才让她回去,朱璐雨也不敢提前走。在她印象里,王晓飞平时说话就透着黑社会的样子,还曾说剁过欠债人的手,甚至逼死过欠债人的亲人。在王晓飞家里的窗台上还放着一把长刀,朱璐雨很怕不听话会受到伤害。

卖淫一段时间后,朱璐雨仍没有还清借款,最终在7月初选择了逃跑。王晓飞等人给她发微信威胁说:“必须回来,否则你的照片会在学校老家满天飞,我们还会到你家里和实习的地方去闹,你家里人见一个打一个。”

因为生气和害怕,朱璐雨选择了报警。直到案发,朱璐雨也没有还清债务。

从受害者到加害者的17岁女孩

像朱璐雨这样因为还不起校园贷、高利贷而选择卖淫的年轻女孩并不在少数,17岁的王莉莉就是其中之一,也是比较特殊的一个。

短短几个月,她从卖淫还账的受害者变成加害者一一为这个犯罪团伙介绍其他女孩,甚至参与敲诈勒索活动。

2017年4月,因为在校时欠下其他高利贷未还,王莉莉被介绍到王晓飞处,王晓飞、卢小强要求王莉莉手持身份证拍裸照,从事卖淫活动才能借款,之后借给她7000元现金。在借款未还清期间,王莉莉在王晓飞等人控制下从事卖淫活动数次,所得嫖资均由王晓飞收取,当作是偿还借款的利息。2017年6月,王晓飞以王莉莉还款超期为由,迫使她还款3.8万元,还钱无望的王莉莉不得不继续在王晓飞处从事卖淫活动。

这期间,王莉莉正好介绍刚满14岁的“小老乡”张淼淼来石家庄一家酒吧找工作。得知消息后,王晓飞便带着王莉莉等人驱车前往张淼淼的老家,将其接到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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