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公布重大毒品犯罪典型案 多人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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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7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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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公布重大毒品犯罪典型案 多人被执行死刑  
时间:2018年06月26日 07:49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王斯    编辑:陈丽婕  

广西高院公布重大毒品犯罪典型案 多人被执行死刑

广西高院公布重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件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斯

核心提示

躲在林场废弃房屋内两天制毒75公斤;为获取高额报酬运输28.9公斤冰毒;一次性购买13.9公斤海洛因……6月25日,广西高级法院公布多起重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件,多名主要涉案人员因涉及制毒贩毒、购买毒品和运输毒品,于近日被执行死刑。

案例一

选废弃房作制毒窝点

偷偷制毒75公斤

现年40岁的熊均利是柳江县人,其掌握制造毒品氯胺酮(K粉)的方法后,四处寻找制毒场所,后选定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北五果丁林场螃蟹沟顶的一处废弃房屋作为制毒窝点,并陆续运进制毒所需的工具、配剂。

2016年3月5日,熊均利从外地将制毒原料运至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贯村韦某忠(已判刑)家存放,3月6日,两人将制毒原料运到制毒窝点。因担心制毒被人发现,韦某仕征得熊均利同意后,邀约韦某某(另案处理)帮忙放哨。3月6日晚,熊均利等人开始动手制毒。熊均利负责调配制毒原料,韦某忠、韦某仕(已判刑)负责抽水、烹煮制毒配剂等事项,韦某某负责放哨。

3月8日上午,韦某仕、韦某忠驾车在前方探路,熊均利驾另一辆车尾随,共同将制成的毒品运往柳江县。两车行至柳江县成团镇六道街附近时分别被查获,公安人员当场从熊均利驾驶的车上查获氯胺酮75.383公斤,并从制毒窝点内缴获一批制毒配剂和制毒工具。

该案由来宾市中级法院一审,广西高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死刑复核,对熊均利判处并核准死刑。

案例二

贩卖13.9公斤海洛因

买家卖家均被判死刑

2014年上半年,凭祥人伦日安、农某某(已判刑)共同贩卖毒品海洛因,由伦日安负责组织毒品货源,农某某负责联系买家,两人共同运送毒品。同年5月25日零时许,灵山县人廖定欢携带毒资到宁明县交给农某某,让农某某联系购买毒品海洛因并将毒品送到钦州市灵山县。

当日11时许,农某某将毒资拿到宁明县城其岳母家,后驾车与廖定欢去凭祥市伦日安的住处,伦日安安排农某某带廖定欢去伦某某(已判刑)家看、验毒品。廖定欢看、验毒品后同意要放在伦某某家的20块海洛因。其间,伦日安驾车去凭祥市夏石镇那楼村丁兰屯接另外的毒品。途中,伦日安通知伦某某将20块海洛因装上车并让伦某某装好后到丁兰屯与其碰头。

在得知廖定欢同意加要毒品后,伦日安将从丁兰屯取得的20块海洛因交给伦某某。伦某某将海洛因交给陈某某装车,后又接伦日安的指示,与陈某某将全部40块海洛因运往钦州市灵山县。当日16时许,伦日安、农某某驾车在前探路,当车行至崇左市往钦州市方向高速路出口约500米处时被公安民警设卡拦截。随后,伦某某、陈某某驾驶的大货车也被拦截抓获。公安民警当场在大货车驾驶室的车顶上查获用篷布捆绑的两纸箱海洛因,共计40块,净重13.9公斤。

该案由崇左市中级法院一审,广西高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死刑复核,对廖定欢、伦日安判处并核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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