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李昭菲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毒品猛于虎,贩毒是重罪。昨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贩毒大案。
53岁的岩某家住云南勐海的一个山村,47岁的吕某明家住湖南邵阳的一个山村。因为贩卖毒品麻古数量特别巨大,他们变成了绑在一条绳子上的蚂蚱。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年5月11日,长沙中院对岩某、吕某明及其同伙徐某祥、吕某学执行死刑。
筹资2271万元赴滇购毒
2013年2月中旬,吕某明经杨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介绍,向杨某波(同案被告人,已判刑)求购麻古。杨某波与其岳父岩某联系后,与吕某明商定价格为每条(6000粒)5.4万元。
其后,吕某明与徐某祥、吕某学共谋筹集资金贩毒牟利,并由吕某明负责联系毒品货源,徐某祥负责运输,吕某学负责销售。吕某学还邀约吕某哲、蒋某新、黎某(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及“阿华”(在逃)等人参与贩毒。
上述人员一共筹集毒资1116万元交给吕某明,并指使吕某哲、蒋某新等人到湖北省武汉市租赁房屋、购买车辆,为藏匿、贩卖毒品做准备。徐某祥也邀约吴某华(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参与贩毒,共筹集毒资920万元,并安排吴某华负责运输毒资去云南省,从云南省运输毒品回湖南省。
2013年3月5日,徐某祥将前述毒资及吕某明的235万元毒资共计2271万元交给吴某华,吴某华即与邱某彬、丘某艳(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驾驶事先购买的货车前往云南省勐海县。
200多千克毒品与香蕉混装
当日,杨某受吕某明指使抵达勐海县与杨某波联系购毒,杨某波告知杨某麻古每条有6000元差价,由其二人平分,杨某同意。同月7日,吴某华、邱某彬、丘某艳驾车来到勐海县,杨某将运来的毒资送至勐海县勐混镇曼蚌村岩某家。
次日,岩某伙同他人从中缅边境购得麻古395条。同月9日,杨某波、杨某将毒品混装在运输香蕉的货车内,由邱某彬、丘某艳驾驶返回湖南。次日2时许,邱某彬、丘某艳驾车行至勐海县星海查缉点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查获麻古20箱,净重222.35千克。
另,2012年12月,吕某学与吕某哲、蒋某新、黎某等人(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共谋贩卖毒品牟利,并筹集了400余万元购毒资金。后吕某学在广东省东莞市将上述资金通过郭小军(同案被告人,已判刑)转交给“阿明”(在逃),由郭小军、“阿明”安排人员到云南省购买毒品后运回长沙,吕某学支付给郭小军酬劳10万元。吕某学又安排黎某等人将其中30条麻古(约16.89千克)运至湖北省武汉市交由“阿华”贩卖,得款414万元按出资比例分配。
长沙中院认为,吕某学贩卖、运输麻古230余千克,岩某、吕某明、徐某祥贩卖或贩卖、运输毒品220余千克,毒品犯罪数量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岩某、吕某明、徐某祥、吕某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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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长沙判处毒品犯罪1367人
对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依法严惩
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李昭菲)昨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据统计,2017年,全市法院共审结毒品刑事案件1107件,判处毒品犯罪人数1367人。会上,新闻发言人分析了当前毒品刑事案件的特征及应对。
“长沙市的毒品主要来源于云南、广东、广西等周边省区,外市、外省人员流窜至长沙作案多。”新闻发言人说,当前长沙市毒品刑事案件呈现以下特征:一是毒品案件、涉毒人数增长幅度较大,毒品案件在全市刑事案件中比重超过七分之一。二是涉案毒品种类、数量增多,除传统的鸦片、海洛因等毒品外,还出现了丁丙诺啡(镇痛药)等新型毒品,从境外走私大麻、恰特草贩卖的案件也不少见;同时涉案的毒品数量增幅较大,审理的毒品案涉案毒品超过一千克已成常态。三是犯罪主体多元化,呈现流窜作案增多,再犯率高,犯罪集团化、家族化等特点。四是犯罪形式多样化,呈现制贩毒一体化、毒品交易方式隐蔽化、涉毒犯罪网络化等特点。
对于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长沙中院依法严惩;对于涉案毒品数量大,毒品再犯、累犯,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主犯,毒枭、职业毒贩,携带枪支武装掩护贩卖、运输、走私毒品甚至持枪拒捕的,长沙中院坚决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对罪行极其严重的,即使具有立功表现,亦不予从轻处罚。当然,对于罪行较轻,具有从犯、自首、立功、初犯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和偶尔涉毒的青少年、在校学生,法院以教育挽救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