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讓中華文明薪火傳之久遠(逐夢40年)
今年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專門印發了《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將新時代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納入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從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角度,對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新時代文物事業改革發展進行了全面部署,承前啟后地提供了全方位制度供給。
從矗立雪域高原的布達拉宮到詩意棲居的鼓浪嶼,從重見天光的南海一號宋代沉船到震撼世人的南昌漢代海昏侯遺址考古,從承德避暑山庄遺產保護工程到重慶大足石刻千手觀音造像修復,從百余個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立項建設到數千家博物館免費開放,從石渠寶笈特展時的“故宮跑”到《國家寶藏》《如果國寶會說話》等節目被觀眾熱捧……40年春華秋實,40年砥礪拼搏,文物事業得以長足發展,文物工作體制機制不斷健全,對社會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貢獻有目共睹,在國際交流中的金色名片作用日益凸顯,保護文物已經成為社會共識。
凝聚社會共識
構筑保護利用新格局
40年來,伴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的偉大實踐,加強文物保護利用的社會共識不斷得到深化,政府主導、多部門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文物保護利用格局正在形成。
黨中央、國務院始終重視文物工作。1982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頒布實施。到2002年10月,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我國確立了“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60多次,考察文物博物館單位30多家,出席文物領域重大活動20余場,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要求,為新時代文物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部門協作持續推進,地方黨委和政府緊抓落實。目前,文物工作已納入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文物消防安全納入省級政府消防工作考核體系。與公安、海洋、海關、工商等主管部門聯合執法,持續防范和打擊文物犯罪活動。2018年,汲取巴西國家博物館火災事故教訓,與應急部、文化和旅游部聯合開展博物館與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檢查,覆蓋所有博物館和文物建筑,緊守文物安全生命線。
資金支持不斷加大,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改革開放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財富的迅速增長為文物事業發展奠定了物質基礎,中央財政對文物保護經費的專項資金總量不斷增長,范圍不斷擴大。1978年中央支持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為0.07億元,2018年增長到108億元。地方財政持續加大文物保護資金投入,2017年全年全國文物事業費355.59億元,較上年增加15.6%。與此同時,人們對文物保護的共識不斷提升,已經從過去經濟建設的“攔路虎”,成為今天城鄉發展質量提升的優勢資源,社會力量參與的熱情持續高漲。在浙江鬆陽,由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支持、當地政府和民眾多方參與的“拯救老屋”活動在行動,142幢古民居得到修復和活化利用,由此喚醒的民宿旅游和文藝產業吸引了人口回流,古村復蘇,留住鄉愁﹔在山西,“文明守望工程”首批公布了252處文物建筑,供各界力量選擇參與保護利用﹔在北京,計劃落地實施2.2億元的故宮養心殿研究性保護項目全部由社會捐贈。“互聯網+中華文明”三年行動計劃正如火如荼地開展,百度、騰訊、網易等都深度參與其中。
融入發展大局
貢獻國家經濟民生
中華文明具有“多元一體、兼容並蓄、綿延不斷”的特征,這也決定了我國文物工作“跨時長、地域廣、總量大、類別繁”的特點。
40年間,我們通過第二次、第三次全國不可移動文物普查和第一次可移動文物普查,基本摸清了文物家底。據普查統計,我國現有不可移動文物近76.7萬處,國有登記可移動文物1.08億件�套,這些基礎數據為文物保護利用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推動文物工作融入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大局。為了讓一件件滿載歷史印記的文物珍寶如璀璨星辰,閃耀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廣闊星空,文物部門不斷增強主動服務、積極作為的意識,推動文物工作服務國家重點工程。從長江三峽水利工程到南水北調工程,從汶川地震搶險救災任務到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從雄安新區建設到京津冀協同發展,文物工作全力配合國家重大項目實施,積極搶救保護大量珍貴文物和遺址。以支持河北雄安新區建設工程為例,文物系統調集全國力量,在雄安新區成立聯合考古隊,分成八組進行考古和地面文物調查,其中考古調查超過2000平方公裡,在此基礎上,為雄安新區制定了詳實的文物保護利用規劃,梳理了文脈,夯實了文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