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职工互助保障惠及16万人次
将大病致困职工全部纳入互助保障范围,实施专项帮扶
本报讯 (记者康劲)“我没有因病致贫,得益于工会赠送的互助保障金。”近日,原甘肃兰州棉纺厂困难职工王师傅告诉记者,他患病做完手术后,获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兰州办事处及时给付的互助保障金2.8万余元,“冲减了自付手术费用,还可部分支付康复期间的药费。”
经历了企业破产、下岗失业,从突发重症,到最终获得互助,王师傅的经历得益于兰州市总工会去年4月为全市困难职工赠送的互助保障金。兰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巩田龙介绍说,互助保障金每人每年仅100多元,但在减少职工因病致贫的过程中却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
在甘肃,像王师傅这样的受益者还有很多。据悉,截至2018年底,甘肃工会累计为16万人次患病或遭受意外伤害的职工支付互助金1.1亿元。
据了解,从2006年起,甘肃工会将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会整体工作部署,把工会经费扶持作为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基础保证,在制定《甘肃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明确规定“基层工会可从工会经费中列支职工互助保障费用”。在开展“送温暖”活动中,各级工会为困难企业职工、农民工和环卫工、单亲女职工等赠送互助医疗保险,帮助其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成为甘肃工会颇具特色的“爱心礼包”。
2018年9月,甘肃省委、省政府在制定《推进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明确要求将大病致困职工全部纳入互助保障范围,实施专项帮扶,对缴纳互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用工会经费帮助缴纳。随后,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卫健委等部门也提出,要发挥互助保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别是困难职工帮扶解困中的作用。
此外,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兰州办事处不断延伸“手臂”,在与医保局建立合作机制,简化赔付手续,为职工提供快捷、高效的理赔服务的同时,探索早诊断、早治疗的职工互助保障机制,对罹患大病和遭受严重意外伤害困难职工进行二次帮扶救助,全面发挥互助保障在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中的特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