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相识却暗藏危机 一张借条让17岁少女卷入"套路贷"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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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5 08:56
来源:互联网

  17岁少女小金(化名)从老家到北仑打工,工资不高,开支不小,因不愿跟家里要钱,只得想办法借钱维持生计。与小成(化名)的相识,是一场噩梦的开始,裸贷、高利贷……她被笼罩在可怕的阴影下。

  忍无可忍,小金选择报警。虽然借条、合同等关键证据缺失,但北仑法院最终通过完整的证据链,将小成送进牢房。□通讯员北璎记者陈烨

  看似普通相识,却暗藏重重危机

  2018年1月,小金通过探探软件认识了小成,两个年轻人话题相投,相处愉快。在得知小金缺钱后,他爽快地表示可以借钱。可谁知见面时,又称只能通过裸贷的形式出借3000元。为了生计,小金妥协了,她拿着签好的合同、身份证,硬着头皮拍了裸照。

  在小金归还部分借款后,小成又冒充借贷公司向她催讨,要求每个月9日、19日、29日分别还款1000元,逾期将产生利息。因小金未能按时还款,同年2月底,小成以借款逾期为由,逼迫她签署金额为19000元的借款协议。

  3月中旬,小成以发“裸照”给其家人相威胁,强迫小金卖淫并用卖淫所得的款项偿还高额贷款。涉世未深的小金陷入巨大的恐慌,手足无措的她只能接受小成的安排。其间她曾多次反抗,但还是一次次的屈服。

  4月中下旬,小成再次逼迫她签署金额为26000元的借款协议。面对越滚越大的债务雪球,以及身心不断受到摧残,小金向朋友求助,最终选择报案。

  关键证据缺失,庭审现场唇枪舌剑

  经警方调查,该案的基本事实已经水落石出,可让承办法官棘手的是,本案最关键的证据裸照和借款合同均缺失。而关键证据的缺失也使得控辩双方在庭审现场展开了唇枪舌剑的激烈交锋。

  被告人小成只承认敲诈勒索的罪名,他表示自己只与小金签过两次合同,一次3200元,一次19000元。

  对于强迫卖淫罪,他拒不承认,他辩解称从未给小金拍过裸照,卖淫还债是她自愿的。针对公诉人出示的证人证言、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小成表示自己是在某次聚餐时介绍小金跟嫖娼人钱某认识,但未参与介绍和逼迫卖淫。

  面对小成的狡辩,小金的供述却有前后矛盾的部分,多份笔录中提到的内容均有不同。对此,公诉人认为,小金涉世未深,长期处于恐惧的心理,供述细节上有部分差异是非常正常情况,而且她在求助了朋友后才去报警,可以说明其害怕的心态。

  证据链形成,两罪并罚判刑七年

  尽管本案缺乏借款合同等关键证据,但承办法官发现,从被告人和被害人双方的微信、通话记录可以看出他们的借贷关系,且存在高额利息。

  两人聊天记录中提到“给你家里人打电话发照片”、“为什么还要拍照”等话语;证人王某曾在小成处看到过裸照及借款合同;涉案时间段参与介绍卖淫的证人钱某与小成有密切通话、且小金卖淫后均将所得款转账给小成……

  这个证据链证明小成给小金拍过足以对其产生心理威胁的照片,且以此逼迫小金卖淫偿还高额贷款。

  北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裸贷”的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并在“裸贷”过程中以高额借款合同及联系家人为要挟,强迫未成年人卖淫还款,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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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海警方通报

  “1·9涉黑高利贷犯罪集团案件”

  4月3日,市公安局镇海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镇海警方打击“套路贷”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有关情况,本次新闻发布会重点通报镇海区“1·9涉黑高利贷犯罪集团”套路贷案件情况。

  2019年1月9日,镇海骆驼派出所接到市民沈先生报案,称在2017年5月,自己经人介绍在骆驼街道一贷款公司借得人民币3000元,但对方以各种借口要求其写下总额为8万余元的借条。后因无力偿还,被贷款公司以拖欠债务为由诉至外地法院,要求其偿还债务。

  经调查取证,基本确定以徐成、应光亮为首,以小额贷款为幌子,涉嫌套路贷的犯罪团伙。

  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徐成、应光亮等人成立宁波锦任达有限公司,又于2017年在海曙区恒隆中心商务楼成立另一个同类型的公司。两家公司通过打广告、介绍人等方式,以“小额贷款”为掩护,招揽借款客户要求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借条、房屋租赁协议等,借条金额从实际借款金额至数倍不等,逾期后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催讨及诉讼。现已抓获团伙成员9名,数名犯罪嫌疑人在逃,总涉案金额近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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