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江西共治共建生态文明样板
江西提出,要打造共治共建生态文明样板。统筹推进鄱阳湖水域、长江九江段和赣江流域、抚河流域的生态修复、资源保护与利用。依托自然生态优势,在都市圈东部构建以鄱阳湖水体和湿地为主的生态涵养区,重点保护鄱阳湖水质、湖泊湿地、野生动植物;在都市圈西部构建以九岭山、庐山、梅岭景区等山地森林为主的生态屏障,保护其独特的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支持南昌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示范样板,加快抚河生态文明示范带和昌铜生态经济带建设。
支持都市圈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推动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国家试点。支持都市圈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加快抚河流域(抚州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建设,支持修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扩大流域生态治理和修复面。
设立基金支持都市圈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江西将加大对都市圈困难市县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对都市圈相关市县予以重点支持。省财政积极支持、相关设区市共同研究设立都市圈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支持都市圈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办理权限全面下放至县(市、区)级税务部门。
支持都市圈市县引入社会资本,采取混合所有制、组建联合体、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加快都市圈PPP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都市圈小微企业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经营行为。
创新土地供应模式,对都市圈建设所需的交通、能源、水利、民生等重点项目用地,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受理、审查和报批等程序。对都市圈用地规模较大的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建设、分期供地,分年度解决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编制实施《大南昌都市圈发展规划》
江西提出,省直有关单位要围绕深化、细化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或实施细则,报都市圈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编制实施《大南昌都市圈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城镇体系、综合交通、产业布局、生态环境等专项规划,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各相关设区市和县(市、区)依据规划和政策制定行动方案。
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兴媒介,倡导合作共赢,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参与都市圈建设,形成共同打造都市圈的整体合力。
(责编:帅筠、邱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