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已经在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工作了约10年的庄申昂(化名)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压垮他的两根稻草,一根是信用卡套现,一根是业余时间开网约车兼职,根据这两条内容,他被单位认定为严重违规。
“如果只是套现,一般是警告处分,但就是因为加了一条业余时间兼职,就把我开除了。”庄申昂认为,自己在业余时间挣点零钱,根本不能算是兼职。
男子被单位解除合同 一个原因是开网约车
2017年12月27日,庄申昂被所在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此时,距离他2007年入职工商银行滨江支行工作已经过去了约10年。
“我是老员工了,作为劳动者的权益被任意地践踏了。”据庄申昂所述,单位开除他的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信用卡套现,二是业余时间兼职。但在他看来,单位所指称的“业余时间兼职”根本不能成立,充其量只是在业余时间挣点零花钱。
这份“兼职”到底是什么呢?答案是开网约车。在他于工商银行滨江支行工作期间,互联网经济如火如荼地开始发展,以此为背景的各种网约车服务也如雨后春笋一般蓬勃生长着。“我也想要体验一下新经济的发展,赶潮流开起了滴滴和U步。”庄申昂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但我都是在业余时间,像下班时间和周末才开的,没有耽误过正常工作。”
但也正是因为这一行为,庄申昂被单位认定为兼职。“这怎么能叫兼职呢?我始终认为我没有给单位造成任何损害,又没有造成工作秩序混乱,员工业余时间拉个滴滴什么的,挣点儿零钱,就被说成兼职,我就觉得挺荒唐的。”
庄申昂如此介怀被认定为“兼职”的原因,还与银行内部的管理规则有关,“取款套现的话,一般就是行政记大过,每年单位都有,都是给个处分,不至于丢了工。但还有一条规定,同时违反本规定的两条或两条以上,属于严重违规,就可以把该员工开除了。”
庄申昂告诉记者,根据工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版)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违反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未经批准兼职或违规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情节较重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未经批准兼职的前提是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这两年兴起的滴滴、U步兼职司机与银行业并不存在竞争和利害关系,没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而且下班和周末开网约车属于我的业余活动。”庄申昂表示。
2017年12月27日,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后更名为工商银行成都分行)解除了与庄申昂的劳动合同关系。在此之后,庄申昂陆续通过劳动仲裁和司法途径寻求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