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部署,2018年8月28日至9月28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婺城区委进行了“机动式”巡视。2018年10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婺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内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婺城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婺城区委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强烈意识,区委书记带头,主动担当履职,先后5次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11月29日,区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区委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1月9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制定了《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制定32项105条具体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11月12日,区委召开全区巡视整改工作任务部署会,区委书记与18家牵头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区委积极主动向省委巡视办、巡视组和市委、市委巡察办请示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建立区委牵头抓总、区领导负责、各单位同步跟进的整改工作机制,组建整改工作群,落实整改进展情况“一周一报”、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牵头单位、牵头领导”三级联审等制度,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18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8件,办结率为100%。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33.3%。在巡视整改中,共追责问责73人(其中党纪政务双重处分4人,同时移送司法机关7人),给予党纪处分10人(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开除党籍4人);政务处分5人(行政记大过1人,开除公职4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4人;诫勉23人,批评教育25人,提醒谈话5人,正在处理5人。健全完善制度24项,追缴违规资金500.1114万元。
一、关于“落实中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区委6次召集财政、国资等相关部门研究政府性债务化解方案,部署推进债务化解有关工作。积极对接省政府债务置换政策,置换省政府债务债券5.38亿元;大力统筹各类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收回部门结转结余资金1.43亿元;制定《婺城区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专项行动方案》,2018年完成化债计划的120%。加大土地开发建设力度,消化批而未供土地面积4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面积245亩,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面积300亩。积极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为25家优质企业办理应急周转金58笔,提供20家科创企业使用风险资金池贷款2890万元,兑付贷款贴息和担保补贴62.09万元,清退建筑企业保证金522.71万元。树立“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的理念,进一步控制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区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60.18%。按轻重缓急对2019年政府投资计划进行中期调整,调整后压缩投资规模3.63亿元。
(二)着力推动精准扶贫。建立区、乡、村三级领导体制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实施村级单建项目30个,镇村联建项目12个,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采用“完全融合”和“协商融合”积极推进行政村“三资”融合;实施“消薄十法”加快推进村级单建、“跨镇跨村”联建、区级项目合建;成立区惠民投资发展合伙企业,自筹资金投资项目实现102个村租金收益分红;落实消薄项目土地指标问题10亩,完成20个村联购金泰纸业固定资产、移民安置小区26间店面房等异地物业项目,截至12月底,全面完成104个省定薄弱村消薄任务。同时,开展结余扶贫资金集中梳理行动,按照“纠正落实一批,加速推进一批,科学安排部署一批”的原则,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和中央、省级扶贫结转结余资金均已科学统筹安排。启动婺城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织5个督查组对15个乡镇(街道)2013年以来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实地督查,发现问题17个,追责问责51人,其中党纪立案查处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