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摄影报道
今年1月,准备装修新家的张先生和众意(成都)家居装饰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将自己位于成都市郫都区的新房交给该公司装修。不料,刚刚开工一个多月,装修公司却人去楼空。自己已缴纳的近4万元装修首付款面临“打水漂”的风险。
“当时在网上看了一下,这家公司知名度蛮高,也到现场参观了,觉得他们实力不错。”张先生说,当天签订合同可以拿下七五折的优惠,于是,他当即决定签订合同,约定价格为62800元,并于当天支付了20%的定金,12560元。按照约定,装修材料进场前,张先生需要支付完首付款,3月中下旬,新房开始装修动工,于是,他再次缴费25120元。前后两次共支付全部装修款的60%,合计37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