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获悉,江西省教育厅出台《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修订)》,各高校将按照规定从本科招生计划中拿出一定比例进行专升本招生。
按照要求,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设置标准的普通本科高校,有本科毕业生之后,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按规定的推荐选拔程序和招生计划,招收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以及承担普通高职高专招生任务的成人高校具有推荐资格。
在招生计划上,有博士授权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计划5%,其它本科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计划10%确定计划总量,高校计划由招生高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统筹确定。专升本招生计划按一定系数比例列入招生高校当年本科招生总规模,每年视高考生源增减等情况确定扣减系数。(记者 吴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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