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有读者向热线反映,瓯海区慈湖农贸市场C区将转变经营业态,市场管理方要求此前未签订摊位使用合同的商户限期清退,并拒绝执行曾口头答应的“免三个月租金”的承诺。对此,市场管理方表示,在已签订相关合同的前提下,他们才会履行“免三个月租金”的承诺;对于不签订合同的经营户,他们有权清退。
走访:不少摊位空置,店铺紧闭卷帘门
昨天下午4时许,记者在慈湖农贸市场C区看到,临街的一批干货店铺都处于营业状态。进入市场内,则是另外一番情景:不少摊位空置,店铺紧闭卷帘门。
一些店铺的卷帘门上贴有一张落款为今年4月1日的《通知书》,内容显示该经营户自去年11月20日实际承租商铺以来,未与市场管理方(温州振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在通知中,市场管理方称多次与经营户沟通无果,因此决定终止租赁,要求经营户在4月30日至5月2日期间结算租金,办理退场手续、清空商铺。
经营户:承诺必须执行,签了合同有权不搬
“虽然没有签合同,但这是他们承诺过的,必须执行。我们可以退出市场,但在结算租金并退还保证金时,前三个月租金不能收取。”对于市场管理方的要求,经营户苏先生说,去年11月份,市场管理方曾口头承诺“前三个月免租金”,于是他缴纳了2万元的经营保证金后入驻慈湖农贸市场C区一处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摊位。
另一户在市场内经营海鲜生意的商户说,今年3月末她已与市场管理方签订了摊位使用合同。然而最近市场方却告知,需要腾空慈湖农贸市场C区另派用场,承诺将他们安置在慈湖农贸市场B区。对此,该商户表示不能接受:“这边的市场守了才不到半年,况且我们的合同签了两年的,我们有权不搬。”
该经营户出示了一份《温州振源贸易有限公司北村(慈湖)农贸市场商铺、摊位、车位使用合同》。合同写明,温州振源贸易有限公司免除经营户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4月19日这5个月的租金,此后的租金费用和卫生服务费按一定金额缴纳。此外,经营户须向市场管理方缴纳2万元的摊位经营保证金。
而对于临街的干货店铺经营户来说,他们已经签订了合同,如果现在接受安置方案,仅仅投用半年的店铺装修就得“打水漂”,这是他们无法接受的。
管理方:部分商户“租而不营”让市场蒙受损失
市场管理方有关负责人说,慈湖农贸市场是由温州振源贸易有限公司出资5000多万元改造的,设立批发、零售等区域,以生鲜水产交易、酒店海鲜配送为主。
针对经营户们的说法,该负责人表示,此前他们曾多次要求全体经营户签订租赁合同,但很多经营户置若罔闻。在市场C区试营业阶段结束后,今年2月份,他们曾召开过一次C区启动大会,会前通知已缴纳经营保证金的经营户务必到会,否则视为放弃摊位经营权。结果,当时C区总计244个摊位或店铺中,仅有约150户到会,有会议签到为证。
“其中很大部分的经营户是在原先锦绣农贸市场经营的,他们在慈湖农贸市场仅仅是缴纳保证金,却拒不签订合同,采用‘租而不营’的手段,导致市场内摊位空置率过高,对市场前期培育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该负责人说,这让市场管理方蒙受了巨大损失。接下来,他们将对未签订合同且拒不清退的经营户实行断水断电措施。
“没签过合同的一律会清退,‘免三个月租金’的政策自然也不能享受。”该负责人说,而对于已签订合同的30来户经营户,他希望经营户们能接受安置市场B区的方案。“如果真的不愿意,就只好走法律途径了。”
此事将何去何从,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