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花52万买商铺 3年后发现开发商无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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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9 12:02
来源:互联网

购买商铺烂尾 申请法院执行

发现开发商无土地使用权

2015年8月,西安市民陈女士接到一售楼小姐的电话,称凤城七路有一个“天承明广场”项目,性价比高发展潜力大。手上正好有一笔闲钱的她就心动了。到售楼部咨询时,置业顾问出示了土地证,并称规划证8月25日就能办下来。

考虑到至少有两证,陈女士就于2015年8月10日和开发商陕西天承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两套商铺。“我先支付了五成(52万元),余款按揭。”陈女士说,合同中标注,该项目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合同中写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日期为2015年8月25日之前,开工日期为同年9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签了合同后迟迟不见项目动工,陈女士就起了疑心。“我向开发商索要贴息款,但开发商一直推脱。我向西安市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和利息,仲裁结果是支持我的请求,可开发商一直不退款。”今年1月,陈女士申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随后,她收到的执行裁定书显示,被执行人陕西天承明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无存款,无土地使用权,无房产、车辆、证券等登记信息,也无财产。“也就是说,置业顾问给我看的土地证是假的,整个项目都是假的。”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项目一年前被查封

昨日,华商报记者来到凤城七路上的云朵公寓项目部(云朵公寓即为原“天承明广场”,该项目第二次对外销售时改名为云朵公寓,底层是商铺,上面是公寓)。

售楼部门口张贴着“关于云朵公寓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预售”的通告,张贴日期为2018年5月1日,落款为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队。售楼部二楼是陕西天承明置业有限公司的办公室,门开着但没人。

记者拨打陕西天承明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手机时,一直提示关机。

开发商承诺

“6月31日前退还购房订金”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给陈女士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显示,陈女士和陕西天承明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仲裁委做出的裁决书已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陈女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陕西天承明置业有限公司退还已购房客522092元并支付同期贷款利息等。经法院调查,未发现陕西天承明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对该公司实施了限制消费措施。

昨日,陕西天承明置业有限公司发布了解除预售合同(协议)承诺书。承诺书称:对于同意解除购房合同(协议)的业主,陕西天承明置业有限公司承诺于2019年6月31日前退还购房订金,并按合同(协议)中的约定支付逾期利息等相关费用。对于不同意解除购房合同(协议)的业主,陕西天承明置业有限公司承诺按照合同(协议)约定交付合格房屋。陕西天承明置业有限公司承诺将云朵公寓土地、售楼处及售楼处所有资产作为抵押,优先赔偿业主购房订金及逾期利息等。

有业主看到承诺书后称,6月哪有31日?陕西天承明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却说要将土地等进行抵押,明显是在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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