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刘璞华)为推动陕西艺术创作繁荣兴盛,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将共同面向省内登记注册的艺术创作(演出)团体或相关艺术创作法人组织,广泛征集2019年度省级艺术创作资助315/9529.html">项目。本次资助的315/9529.html">项目共包括舞台艺术创作项目、舞台艺术创作项目、青年艺术人才项目等三大类,申报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申报要求中对资助项目划定了具体的范围。其中,舞台艺术创作项目包括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小型剧(节)目和作品。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作品的展演展览等传播交流推广活动。本项目不资助纪念活动、节庆赛事和艺术家个人的作品展演展览等相关活动。申报项目应在获得省级艺术创作专项资金立项资助,并完成立项签约后实施,且能够在2020年5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青年艺术人才项目资助对象为戏剧编剧创作人才;音乐作曲创作人才;舞蹈、舞剧编导人才;美术、书法创作人才。
本次申报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由各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省级单位直接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申报项目立项后,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与申报主体签订《陕西省艺术创作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协议书》、《陕西省艺术创作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相应资助项目《申报表》作为协议书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依据申报项目的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同时参考申报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核定资助资金。资助项目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如确需延期完成,必须于2020年3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