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由初步筛选和教育教学能力(试讲)两部分组成。
(1)初步筛选
初步筛选采取谈话、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谈话、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由评委根据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是否有在邯郸长期工作意愿等综合情况确定进入教育教学能力(试讲)人员。
(2)教育教学能力(试讲)
教育教学能力(试讲)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课堂组织、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及教学设计、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每位考生初步筛选和试讲时间分别为5分钟和15分钟。考生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测评成绩=教育教学能力(试讲)成绩。
测评结束后,在测评地点公布参加测评人员的测评成绩。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先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2019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后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2019年应届毕业生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邯郸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先进行公示;2019年应届毕业生待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落实岗位
对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按照拟聘用人员测评成绩统筹安排并落实具体学校及岗位。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学校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在选聘程序结束后及时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四)本公告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0—6269932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310--6269879(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原标题:邯郸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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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邯郸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学科)信息表.xls
2.2019年邯郸市直学校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