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在涉黑恶犯罪中,出现了“套路贷”“校园贷”、收取网上保护费、网络差评敲诈、虚假诉讼敲诈等新型黑恶犯罪,今年1至4月,全省共打掉“套路贷”涉黑恶团伙31个。
借款一万四,被“套”一套房
2019年1月,佛山市公安机关对以苏某琪为首、实施“房贷”违法犯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展开统一收网行动,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缴获车辆7辆、银行卡87张以及借据贷款合同等涉案物品一批。
案件特点:
1.借款一万四,被“套”一套房。某受害人最初借贷2万元,实际到手1.4万元,后被变相收取高额利息高达92万元,被迫抵押唯一房产。
2.精准施害借款人。该团伙专人负责物色急需用钱的借款人,如借款人名下有房产,便将其引入贷款陷阱。
3.非法诉讼侵占房产。在威胁、恐吓、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追债不成的情况下,该集团企图通过“合法”借款合同,将被害人诉至法院达到侵占房产目的。
网络“套路贷”:购买30万个人信息,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签订“阴阳合同”
2019年3月,清远市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打掉一个利用互联网在全国范围实施网络“套路贷”违法犯罪的特大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46人,现场缴获涉案手机100余部、涉案电脑20余台,冻结涉案资金、证券、房产等共4800万余元,涉案金额达2亿元。
犯罪特点:
1.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通过互联网购买3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冒充有资质的放贷公司,虚构放款专员、银行工作人员身份,与受害人签订“阴阳合同”,受害人涉及全国4个省份,近8万人。
2.“网络软暴力”追讨债务。通过网络虚拟电话卡或使用“呼死你”软件,恶意漫骂、滋扰受害人及亲属,逼迫受害人偿还高额债务。
3.扰乱金融秩序。将线下民间借贷转移到线上放款,企图利用网络放贷规避打击,严重扰乱金融贷款秩序。
借款13万,负债100万
2018年9月,根据中央督导组督办线索,省公安厅指挥珠海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以刘某阳为首,盘踞在珠海金湾的“套路贷”犯罪集团,抓获涉案人员13人,破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案件6起,涉案金额近1000万元。
案件特点:
1.合同造假,非法债务包装成“合法债务”。为掩盖非法高放利贷的违法犯罪事实,该犯罪集团将非法借贷关系包装成用于庭审的虚假合同,进而达到侵吞受害人住房的目的。
2.借款13万,负债100万。某受害人在借款13万元并已偿还本金的情况下,被恶意垒加利息,滚动叠加至100多万元。
3.软硬暴力兼具进行催收讨债。某受害人被威胁、恐吓后,被非法拘禁近10小时,直至将名下住宅以远低于市场价格贱卖才得以脱身。
文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栋 通讯员 曾令敏、李长达
图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栋 通讯员 曾令敏、李长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