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5月15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持续开展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今日,甘肃省检察院正式确定并发布2019年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全省绿色发展崛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据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霞敏介绍,为进一步促进生态环保与检察职能深度融合,更好地助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省检察院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成效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在十项举措中,省检察院把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放在第一位,主要是为了严厉打击我省河湖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现象,通过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同时,还将继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从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各个环节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犯罪,切实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立而不侦、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积极部署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导活动、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开展公益诉讼诉前案件“回头看”也是十项举措的重点内容,省检察院将聚焦党委关注、群众关心和媒体曝光的涉及生态环境的重点、热点问题,继续督办高检院和省院已挂牌未办结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并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公安厅,选取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涉及生态环境方面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排除办案阻力,确保办案实效。检察机关还将高度关注涉生态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执行,通过现场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掌握补植复绿、恢复地形地貌等情况,对不执行、不及时执行以及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开展执行监督,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和切实保护。
此次行动中,检察机关通过建立行政检察与生态环境衔接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积极参与“丝绸之路”西北段软硬环境检察协作机制建设、推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年度报告等举措,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全年办理的涉生态环境方面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分析总结,系统梳理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积极推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年度报告制度,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让生态环境保护真正从事后处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不断推进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