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岳倩)5月13日,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4月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截至2019年4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39.1万台,其中交流充电桩22.3万台、直流充电桩16.8万台、交直流一体充电桩500台。4月较3月公共类充电桩增加7464台。从2018年5月到2019年4月,月均新增公共类充电桩约10748台,2019年4月同比增长
49.2%。
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和充电电量集中度较高,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北、天津、安徽、湖北TOP10地区建设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占比达75.5%。4月全国充电总电量约3.56亿kWh,较上月增加2.8千万kWh。全国充电电量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陕西、四川、山东、福建、湖北、浙江、北京、上海、湖南、河南、山西等省份,电量流向主要以公交车为主,乘用车占比同样较高,环卫物流车、出租车等其他类型车辆占比较小。
截至2019年4月,通过联盟内成员整车企业采样约83.0万辆车的车桩相随信息,其中未随车配建充电设施26.8万台,整体未配建率32.3%。未随车配建充电设施的主要原因主要是集团用户自行建桩、居住地物业不配合、居住地没有固定停车位,占比达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