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科创板为什么不实行T+0】2019年1月30日晚间,证监会科创板征求意见稿的系列文件发布,赶在春节之前快速出台,令人振奋。看来今年科创板上市交易已经没有悬念。但科创板与以往的中小板、创业板规则相比,则有明显的不同,后者主要是市值规模上的差异,前者不仅要践行注册制试点的使命,而且还对过去28年中国证券市场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和缺陷提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证券市场红周刊)
2019年1月30日晚间,证监会科创板征求意见稿的系列文件发布,赶在春节之前快速出台,令人振奋。看来今年科创板上市交易已经没有悬念。但科创板与以往的中小板、创业板规则相比,则有明显的不同,后者主要是市值规模上的差异,前者不仅要践行注册制试点的使命,而且还对过去28年中国证券市场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和缺陷提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
科创板:连接中国的创新与改革两大主题
科创板是中国资本市场近年来重大的一次局部增量改革+阶段性试点推进工程。一方面科创板服务于我们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相关,将上海打造成全球科创中心,另一方面,科创板推行注册制、放宽交易限制,对资本市场改革提振市场信心、提升市场活跃程度都有积极意义。
从更宏观的角度,科创板促进资本市场和中国经济深层次的改革。传统的以银行为核心的融资体系在利于传统工业和地产基建经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新兴经济的发展则需要融资模式的创新,科创板等资本市场制度的创新,正符合中国经济转型的融资要求。另一方面,科创板将推动资本市场改革。作为增量改革的前沿试点,其机制在不断改善成熟后,将延伸至A股市场的存量领域,如创业板、中小板和主板,使得资本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
发行与定价市场化:券商机构责任更大
从上市制度角度看:秉承“包容性原则”。科创板上市秉承“包容性原则”,针对科创企业的特质制定差异化5套差异化上市标准,强调以市值为核心的指标体系和财务指标经营条件;同时允许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优质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允许同股不同权企业上市;允许红筹企业通过发行CDR的方式上科创板;上市公司子公司可分拆上科创板。多样化兼具包容性的上市标准可以畅通市场入口、充分激发创新企业活力。相较于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针对主体类型主要是成长性科创企业,在财务方面,科创板要求较主板创业板更加灵活包容。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企业上市由上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目前初步预期的审核周期在6-9个月,证监会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这与目前香港的制度较为类似,提升了企业注册发行上市的效率。同时设置科创板上市委员会与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发挥监督制衡作用、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可以健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淘汰劣质空壳企业、优化资本市场投资效率。
科创板强调定价有效性。科创板企业发行注重定价有效性,强化中介机构责任。首先通过市场化定价询价,强调定价有效性,同时鼓励战略投资者和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引入市场稳定增量资金。本次科创板新股定价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首次公开发行询价对象限定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七类专业机构,同时放宽战略配售实施条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1亿股以上的,允许发行人高管与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引入发行人和承销商的绿鞋机制,增强参与一级市场认购的投资者的信心,有望实现新股股价由一级市场向二级市场的平稳过渡。
细则中还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的中介机构需用自有资金跟投2-5%,锁定期为2年。通过中介机构资本约束的方式,可以消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之间的利益捆绑,杜绝发行价格虚高情况,促进市场价格稳定。同时可以迫使券商在承销时更加认真、审慎,倒逼券商提高自身的资金实力、研究能力、合规风控能力。
退市制度从严:优胜劣汰有利于营造长牛
退市从严,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科创板吸收了最新的退市改革成果,执行严格退市制度,首先标准方面综合考虑市场与财务指标,改善此前单一联系亏损导致的退市效率不足,促进市场优胜劣汰,健康发展,其次,在程序上明确科创板不适用于暂停及恢复上市、重新上市,并对第一年风险警示标的第二年直接退市,相比18年11月退市新规更为严格;第三,科创板专门强调对于营收主要来源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企业退市处理(“空心化”企业),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将启动退市程序,“壳”资源价值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