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报演出券事件:营销人员混入校园 无回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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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9 07:01
来源:互联网

  中新网4月12日电 ​​4月12日晚,针对“学校发票让学生观看,家长购票质疑被‘套路’”的相关报道,西安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了事件调查及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称,活动组织方承认:西安市各级教育部门、各类学校非活动举办方,也未参与任何策划营销活动;相关营销行为不存在与学校领导、教师的利益关联,更不存在个别舆论猜测的所谓“回扣”问题。  

  通报如下:

  2019年4月7日《华商报》报道称“学校发票让学生观看,家长购票质疑被‘套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西安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见报当天即做出安排部署,开展调查处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排查

  4月7日该消息见报后,市教育局第一时间即召开专项会议研究安排,要求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迅速展开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市教育局、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联合成立专项调查组也同步开展调查,并分3个调查小组会同公安、纪检等部门于4月8日起分赴雁塔、未央、灞桥等区、学校、演出活动组织方实地调查了解。4月10日下午,市教育局召开各区县教育局参加的专题会议,对事件及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对涉事学校数、学生数较多的区县提出批评,并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

  4月11日下午,活动组织方陕西省西安人民剧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剧院”)向我局发来情况说明;4月12日上午,活动组织方南昌梦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梦蝶”)向我局书面致歉并就社会质疑的有关问题予以具体说明。

  二、查清事实,严肃处理

  (一)观演券发放的实际情况

  经查,《丝路精灵九色鹿的传说》《小红帽》两剧的演出由人民剧院与南昌梦蝶2家单位共同组织,人民剧院负责提供场地、演出内容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南昌梦蝶负责本次活动的宣传品设计印制和营销推广工作。陕西省民间艺术剧院为演出方。本轮2个剧目的演出于2019年4月5日至7日在清明节假期期间向社会公演,3天共计演出13场。本次演出活动经莲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举办,演出经营资质及票价政策等均进行了备案。

  活动组织方为扩大演出知晓率,营销团队共安排了30名线下推广人员,分区县、分学校在我市城区数百所学校门口及学校附近向家长群众发放了不属有价证券或具商品价值的广告宣传单(并非个别媒体误传的免费票),共约4万张。由于绝大多数学校不接受推广人员进校,发放地点主要在校外,但也有一些推广人员冒充剧院工作人员、冒充学生家长身份(有的用假身份证明在学校门卫处进行登记、有的谎称是该校某某班学生家长被老师叫来谈话、有的打通被叫人显示为某年级某班班主任,其实电话号码是营销同事冒充学校老师以欺骗安保人员,有的在放学时间从其他家长处打听到一些老师的信息便冒充是其熟人)等以各种理由混入校内及教师办公室,谎称已跟学校沟通过,向老师误导推荐;或趁办公室无人时将宣传单放至教师办公桌上。

  由于宣传单上印有“人民剧院”“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谨以此剧献给全体教师和家长以及热爱学习的孩子们”等字样,加之推广人员自称剧院工作人员,导致个别老师受到误导,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向班级学生进行了分发,但也对学生提出了是自愿观看;也有个别教师下课回办公室后看到宣传单,误以为学校组织,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向学生进行了发放。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教师警惕性较强,在未得到学校明确通知的情况下,并未向学生发放宣传单,因此涉事学校的不同年级、同年级不同班级发放宣传单情况不尽相同。

  同时,持有宣传单的学生家长按引导扫描二维码后即可登入“西安人民剧院”微信公众号,加之活动组织方在宣传单上印有“温馨提示:每位同学看完此剧后以《诚实的我》为题写篇作文或画幅图画,互相交流学习”等字句(活动组织方声明该行为仅为推广手段,与学校无关),也误导了不明就里的家长认为该活动由人民剧院与学校共同组织,故而带孩子前去观演。

  据活动组织方解释,并经调查组察看,宣传单上未印有“免费观剧”,但印有58元至368元等6档成人票价及“凭此券家长购票,可免费带一名学生入场”等宣传语。该剧包含58元,118元低价票在内的所有价位门票在取得活动批文后便在网络上进行线上销售,因线下数量有限,存在现场无法买到低价票的情况。这是导致前去观演家长强烈不满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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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教育局      西安市      排查      观演      宣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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