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聘笔试科目为教育类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类公共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
2.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1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内公布。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上线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教师岗位以学科课堂教学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其中舞蹈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护理、机器人、物流、汽修、烹饪教师岗位加试实践操作能力。专设残疾人岗位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察考生的手语、言语表达等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加试项目占4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4.面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4.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七)考核
考核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以下几种情况作为考核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衢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面试须书面报告所在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未作要求的教师岗位招考录用人员,要求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按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包括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考试大纲、核减指标公示、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等)在衢州教育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