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官网获悉,成都市住建局昨日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于5月23日至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引导开发建设单位合理确定价格,有序开展价格调整行为。
《指导意见》中所指的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是指住宅小区内由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经营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专业运营机构或个人提供机动车(库)位停放服务并按月收取租金的行为。
根据《指导意见》,开发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等理由拒绝提供停车(库)位。此外,《指导意见》还对确需调整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价格的情况进行了一系列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