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晚,广东省渔政总队珠海支队金湾大队重拳出击,一举查获5艘违反休渔制度非法捕捞船舶。进入今年休渔期,全市已查获渔业违法违规案件45宗。
记者获悉,启动休渔以来,我市总计有2283艘休渔渔船,包括本市籍在册应休渔渔船1222艘、入会港澳流动渔船应休渔渔船1061艘等,按规定分别停泊在香洲渔港和湾仔渔港休渔。
当晚11时许,金湾渔政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对开海域查获5艘正在非法捕捞船舶。执法人员当即将船上渔获物放生。行动中,还收缴俗称“蛇笼”的渔具约300米。凌晨3时,执法人员将违法船舶押解回白藤头公务码头。
据悉,今年休渔以来,珠海渔政部门共出动执法船艇119艘次,执法车辆30辆次,执法人员617人次,检查渔船1512艘次,查获渔业违法违规案件45宗,没收涉渔“三无”船舶11艘,其中2宗电鱼案件,已通过“两法衔接”追究刑事责任。渔政部门将结合“亮剑2019”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持续加大巡航执法力度,严惩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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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休渔海域为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作业类型,包括除钓具及国内养殖船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就珠海实际而言,除《渔业捕捞许可证》记载为钓具作业(不含兼业)外的所有捕捞生产作业渔船均休渔。休渔至8月16日12时,为期3个半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条款,对于违反休渔规定的渔船,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并视情节轻重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渔船等。根据省、市有关违规渔船扣减油价补助的规定,还将取消该船当年油价补助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