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6月6日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查处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和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就媒体报道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将生产的固体饮料以具有一定功能性质的“配方粉”形式出售,宣称能解决婴幼儿过敏等问题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显示,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和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未取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和生产许可。当地市场监督局查封扣押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佳瑞宝氨基酸配方粉等6款产品6643听及包装罐20349个,并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除产品标签外,其他项目符合产品标签明示标准要求。查封扣押青岛金大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特能舒安”多种食物蛋白过敏期氨基酸配方粉等5款产品862罐及包装罐182771个,并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除产品标签外,其他项目符合产品标签明示标准要求。
总局同时要求,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举一反三,针对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医药”“科技”“保健”“高新技术”等字样的,获得饮料、糖果制品、代用茶、其他食品等生产许可的,产品易误导消费者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混淆的普通食品生产企业,加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