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如何规范?如何规范管理非法划线泊车乱象?智慧停车场如何布局规划?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对上述问题作出了明确。
《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于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对加强昆明城市停车管理和促进停车行业规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智慧城市、新能源汽车以及国家停车产业化政策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昆明市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停车场所建设相对滞后,市民对停车泊位需求日益增加,暴露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标准低、道路临时停车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对现行停车场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十分必要。
此次过会的《修订草案》共计8章53条,主要对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的分类、过渡性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和验收规范、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主体和程序、关于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泊位的收费性质和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改。
《修订草案》重新规定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主体和程序。目前,昆明市城市道路存在政府管养的城市道路、开发商代建尚未移交的城市道路、开放式小区供车辆通行具有公共属性的道路,三类道路产权不相同。按照原办法,交警部门、市国资公司仅能对政府管养的城市道路泊位施行规范管理,近50%的道路临时泊位属于非法划线泊位,管理混乱。对此,《修订草案》提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方式,在主城区范围内不再区分道路产权,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方案的初步制定工作交由各区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报市级审批。该模式有利于辖区政府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同时实现市级层面对全市工作的统筹协调。
在公共和专用停车场的经营和管理部分,《修订草案》提出,居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业主的需要。利用共有部分设置停车位的,收取的车位费用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应当按照管理方案约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停车服务单位管理服务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该《修订草案》新增了“智慧停车”的概念、技术和目标等内容,并明确了既有停车场信息化改造和新建停车场智能化建设的要求,现有经营性停车场逐步进行信息化改造,并接驳全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首席记者杜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