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曹家堡村恶势力团伙终审宣判 村主任获刑9年组长获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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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5 12:00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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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摄影 张杰)为获取非法利益,村主任与村小组组长指使他人阻拦非本村村民机械施工,又各自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资工程款、贪污、行贿。昨日,西安中院对曹某辉等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强迫交易和曹某辉、曹某伟职务侵占、贪污、行贿上诉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阻拦施工迫使项目转让

  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曹某辉系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办事处曹家堡村村委会主任,曹某伟系该村二组组长并负责曹家堡村施工工地。2016年4月至2017年11月,曹某辉、曹某伟安排曹某涛、曹甲等人负责工地机械排班等事务并指使其阻挡非本村村民机械施工,曹某涛、曹甲等人纠集雒某华、曹乙、芦某等人,采用威胁手段,多次阻拦非本村村民机械施工,迫使施工方将正常经营的施工项目转让给曹家堡村村民使用其自有机械进行施工,情节特别严重,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系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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