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新北市府发言人林芥佑今天表示,新北市这4年多来,遇过自称官员、议员亲戚、媒体高层的人不胜枚举、见怪不怪,市府一律依法办理,对相关人等不予理会。
有宣称“副市长侄子”的男子,因看表演迟到要求退票。过程被写出文章,作者陈韵旨在她的网志贴出一篇文章《义正词严的一句笑话》,内文指出,24日她在新北市府文化局演艺厅前台,值勤相声瓦舍的演出《卖橘子的》晚场,一对迟到50分钟的情侣,因为无法进入观赏,造成男方大发雷霆爆怒。
文中提到,女友不愿意在下半场进入观赏,男的向主办单位的小姐一边甩着手上的名片说:“这只是小钱没什么,但你们去问,想办法,我要退票。我是副市长的侄子,你们看着办。”
林芥佑说,新北市这4年多来,遇过自称官员、议员亲戚、媒体高层的人不胜枚举,已经见怪不怪,这种现象无奇不有、层出不穷,市府一律、也一定会依法办理,对相关人等不予理会。
他表示,文章中并没有指出是哪个城市的副市长,这应该由主办单位查清楚。他说,现场如果有恐吓或妨碍公共秩序的状况,也请主办单位报警处理。
5月25日,被告人宋建国在法庭上。新华社发
参考消息网5月26日报道 外媒称,中国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案于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审。
据英国广播公司网站5月25日报道,宋建国早于2012年被传涉嫌操控车牌摇号营私舞弊,并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北京警方一度对外宣称此纯属谣传,执法部门至去年9月将其正式逮捕。
案件5月25日正式开审。北京媒体引述起诉书称,宋建国涉嫌利用职权协助他人办理“京A”车牌,获利2390余万元人民币。
不过,《新京报》网站引述宋建国的律师称,宋建国对指控中涉及的一起1530万元的受贿事实不予认可,辩护人对其进行罪轻辩护。
报道称,宋建国曾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他在2014年5月被双规,9月被逮捕。
起诉书指控,宋建国收受金钱、房地产、金条、名表等,滥用职权帮助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等办理“京A”车牌。
除了宋建国本人,他的秘书、两名司机、车管所原副所长、车管所京朝分所警长等五人,也从办理“京A”车牌图利而被判刑,当中以车管所原副所长宋海燕获刑最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中国青年报》刊登据称是宋建国的悔过书,当中承认自己的罪行,并称了解自己犯罪的严重性。
报道称,“京A”车牌被认为是身份地位象征。2011年后,北京市为了改善交通挤塞问题实施汽车限购政策,购车时需摇号,不过《中国青年报》指出,“京A”车牌不会放入摇号池,亦不会被拍卖,一些已报废的“京A”车牌必须经过重启手续后才能使用。
“京A”车牌日渐稀少而变得奇货可居,而拥有“京A”车牌的车主亦被视为特权一族。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5月25日报道,5月25日,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涉嫌受贿2390余万元一案在一中院开庭审理。宋建国的律师称,宋建国对指控中涉及的一起1530万元的受贿事实不予认可,辩护人对其进行罪轻辩护。
《联合早报》援引《新京报》的报道称,据指控,宋建国于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多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驾校恢复营业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
宋建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建国倒卖车牌的受贿金额只占所有指控中非常小的一个部分。其中一项涉及1530万元的指控是他通过朋友卖画然后两个人分利润。这部分占了全部数额的三分之二,这部分买卖没有高于市场价,是平等交易不存在行贿的意图和受贿的意图,律师表示,这将是25日法庭争议的焦点问题。律师说,他本人也认罪,但对1530万元的指控不认可。律师将对宋建国做罪轻辩护。
(2015-05-26 0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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