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马莉莎 周嘉 记者 秦勇)6月17日,记者从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日前,该市出台《优秀乡村教师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确定全市范围内被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优秀乡村正式在职在编教师(含除县、区政府所在地的镇区学校教师),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期间,在自贡市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
《办法》明确,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包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的优秀乡村教师,以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进行核定。家庭首套商品住房是指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购房人(包括共有人)家庭无其他住房(不含宅基地、含非成套住宅),所购住房为首套商品住房。优秀乡村教师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的,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已享受过本政策购房补贴的优秀乡村教师,再次购买房屋仍属于家庭首套商品住房的,将不再给予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