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消费者报社在上海召开“2019共享出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来自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就共享出行行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共享出行行业的整体形象和服务规范等话题进行研讨。
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韦犁表示,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关共享经济的讨论逐渐成为热点,这同时也对整个业态监管提出来新的要求。“其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每一个消费者核心的能力。丢掉了消费者不行,有的时候看似一两件事情吃亏,实际上可能赢得消费者心,这样企业才能发展。这种情况下,企业在目前法律环境下的发展,自己把规则做好,把消费者服务放在比较重要的位置上,应该放在核心上。”韦犁说。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在发言时说:“消费者保护包括对消费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作为出行工具,单车本身要质量合格,有产品质量保险、有用户人身安全险就很好。将来要充分的向用户告知,让企业给消费者做的事情,可以有更加透亮,更加落到实处。财产安全就涉及用户押金问题,国家在这方面已经出了相关规定。个人信息安全也是消费者保护非常重要部分,要做好整个信息安全保障,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会上,专家学者们还就顺风车的相关话题禁行了讨论。有嘉宾提出,顺风车平台是一个线上交易撮合平台,实际履约行为发生在线下,线下过程中,平台能够获取到的信息相对较少。有平台通过行程录音的方式来保护消费者的安全,但同时也可能会对私家车主或乘客隐私产生一定的侵犯。此外,在顺风车运营中,平台方经常收到司乘双方的投诉:司机嫌运价太低;乘客则错误理解顺风车是一种运价低廉的网约车,并以网约车的服务标准来要求顺风车车主,从而产生了很多不合理的需求。
针对这些问题,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认为,虽然顺风车是私家车,但选择坐顺风车时也是一种公共交通,这时候进行行程录音,隐私权应作出让步,只不过要有“明示”,让车主和乘客双方都充分知情。
哈啰出行顺风车业务负责人江涛表示,由于部分乘客把顺风车当做了快车,因此错误地理解为顺风车是一种运价低廉的网约车,并以网约车的服务标准要求顺风车车主,从而产生了很多不合理的需求。当产品定位出现偏差,用户体验、用户安全、行业秩序会出现问题。江涛介绍,哈啰出行在安全保障方面已经做出了一系列规范:包括杜绝社交相关的功能,采用虚拟号码保护隐私,对接城市公安部门建立车主动态背景筛查体系以及设置24小时安全客服专线和一键报警功能等,希望这些方法和手段能全方位保护用户的安全。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则认为,一般情况下,顺风车行程中录音,可以采取比较折中的处理方法,即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他同意就可以录音;而对于特殊时间段,比如夜间,在危险因素增加的情况下,建议进行强制录音,只要事先作为顺风车相关规则公布,做到“有言在先、双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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