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在摸排走访中发现,在北京市海淀区某些中学外100米内的小商店里,放学时间一到,老板们就把香烟放到显著位置。而学生放学后,便陆续进入小商店买烟,然后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娴熟地抽烟。为什么在学校老师和家长眼皮底下都不吸烟的孩子,却变成了“老烟枪”?孩子们的放学路上,究竟有着怎样的诱惑呢?
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在摸排走访时拍摄到了这样一段画面,在北京市海淀区某所高中的校门外,距离学校不足100米的范围之内,刚刚放学的高中生到小商铺里买烟。
学生1:来包利群,还有瓶水。
老板:18元。
学生2:利群多少钱?
老板:利群15元。
学生3:给我来一包13元钱的烟。
老板:13元只有南京。
学生4:来包小熊猫。
学生5:10元的什么烟?
老板:10元的长白山。
检察官发现,这些学生穿的正是附近某所中学的校服,年龄在16岁左右。根据检察人员的观察,放学后到小商铺买烟的学生不在少数,他们聚集在一起抽烟的景象让人触目惊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荣济妍:比如说这个点放学,没过三分钟,他们就会出现在学校旁边的小卖店里,大部分都是三五成群的。
买完烟后,这几位学生就在小商铺外开始抽起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荣济妍:有的是边走边抽,有的就在那个商店门口聚集着,一边聊天,一边抽。有的聊一会去干嘛,或者说一些其他的约架之类的,好多都带脏话。
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同时,中小学周边一百米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而那些合法的香烟经营者,也需要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等标识。
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30多所中小学周边的100多处烟酒经营场所开展摸排走访和调查后发现,未成年人经常出入的连锁超市、便利店及中小学校周边商店等烟酒经营者普遍存在未在显著位置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现象;有9所学校周边100米内存在经营者销售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有两处烟草经营场所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违法行为。
涉罪未成年人中 多数有吸烟习惯
海淀检察院在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和被害预防工作时发现,未成年人吸烟问题不容忽视。涉罪未成年人中,多数有吸烟习惯,有些刑事案件直接因吸烟引发。
检察官曾于2017年办理了一起8名未成年人盗窃香烟的案件,这8名未成年人都有抽烟等不良习惯。2016年11月的一天傍晚,邓某、王某和文某三人打完球后,照例到经常去的便利店买水。走到门口时,他们看到有两名男子正在便利店盗窃香烟,但是店员并没有发现,随后二人得手离开。由于三人平时都吸烟,他们就此产生了盗窃香烟的念头。
第一次得手后,他们尝到了“甜头”。渐渐地,邓某三人的胆子越来越大。最后一次作案时,便利店老板发现了他们的盗窃行为。经过调取之前的监控录像,才知道这8名未成年人已经作案多次。至2017年1月,邓某、倪某、茅某、王某伙同康某、文某、杨某、高某共盗窃便利店17次,店主损失香烟价值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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