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15日讯 路边捡到一只大鸟,没想到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苍鹭。7月14日,一名热心的哥和沌口警方联手接力,将一只幼年苍鹭送往有关部门救助。
热心的哥和苍鹭。通讯员谢威 摄
当日清晨7时许,的哥甘师傅开车途经博学路金色港湾附近一工地时,在路边看到一只灰色的大鸟,大鸟长着修长的腿,简直堪称鸟界的“长腿欧巴”,他担心大鸟是保护动物,甘师傅便立即联系警方。
接警后,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泰合警务站执勤民警冯涛立即赶往现场。通过观察,民警目测大鸟身长约80厘米,背部呈灰褐色,胸部为灰白黑杂色,体态修长,很是好看,大鸟羽翼丰满,但是无法飞翔,似乎受了伤。
苍鹭。通讯员谢威 摄
民警仔细查看了它的体态特征,一时无法辨认出这是什么鸟,随后联系区园林和林业局后,先行将大鸟带回警务站。
辅警鲍文俊拿来狗笼,让大鸟住在笼内,因不敢贸然喂食,于是端来一杯水给大鸟饮用。上午11时许,区园林和林业局工作人员赶到警务站,经辨认核实,大鸟学名苍鹭,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主要以捕食小鱼,小虾,小虫为生。
通过初步检查,这只苍鹭并未受伤,估计孵化后六月龄左右,只是因尚未成年,暂时无法飞翔。工作人员表示,将暂时寄养到武汉市鸟语林,等它长大后,将择时放飞。(记者尹勤兵 通讯员 谢威 宗姚琪)
【编辑:彭向东】
(作者:尹勤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