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彭菲通讯员武妍)男子到网吧上网,毁坏了摄像头。工作人员报警后,他不仅不配合处理,还对民警动手。近日,男子石某被湖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两级法院审理,获刑6个月。
去年11月13日上午9点左右,石某来到湖里万达广场附近的一家网吧上网。该网吧需要顾客对着电脑屏幕上的摄像头进行人脸识别,屏幕才能解锁使用。因为摄像头出现了故障,石某未能识别成功,一气之下,竟一把拽下摄像头就往地上砸,网吧的工作人员马上报警处理。民警到场后,劝双方自行协商和解,并要求石某配合。但后者情绪激动,不仅不肯出示身份证件,还对民警破口大骂。当民警要将其带回派出所做后续调查处理时,石某竟然朝民警挥巴掌,拉扯推搡,还进行言语威胁。随后,民警将他带回了派出所。
此时,石某一改之前的态度,表示很后悔,但一再辩称没有打民警,而是“无意识的轻抚”。他还声称自己患有“发作性、诱发性运动障碍”,事发当下受到刺激,出现了病状,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后果。不过,执法记录仪把整个过程都记录得清清楚楚,石某被取保候审。
湖里区法院一审认为,石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石某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