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半年宽松融资环境中走出一波“小阳春”的楼市,正被多渠道送下“退烧药”。
继5月17日银保监会23号文重申严格监管房地产融资后,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6月中旬召开的陆家嘴论坛上指出,必须正视一些地方房地产金融化问题;而后,7月初,房地产信托被收紧规范;7月12日,发改委发文要求房企发行外债只能用于置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境外债务。
除信托和债券外,房企融资的另一重要渠道银行贷款,更是监管一直以来的严盯对象。新京报记者根据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完全梳理,本周内又有两家银行因涉及房地产的业务违规收到罚单,而5月以来,银保监系统共公示了38张涉房罚单,涉及银行约30家,覆盖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农商行和农信社等,罚单总额超2000万元。
浦发、温州银行涉房等多业务违规被罚最重
7月22日,云南银保监局公示了四张罚单,其中两张罚单事由指向银行房地产业务违规。一是工行云南省分行因“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市、股市、购买理财产品”被罚25万元,一是浦发银行昆明分行因“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市、股市”等六事由被罚没277.296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均是6月26日。
新京报记者据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完全梳理,从5月1日至7月24日,各地银监局和银监分局共公示了38张涉及房地产业务的罚单,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时贷前调查不尽职,消费贷、个人抵押贷违规流入房市,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不规范,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等。
其中,既有个人业务,也有对公业务。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违规事由有的是程序违规,有的是资金用途违规,不过都是银行向房地产违规输送资金的行为。
“违规发放购房贷款、给企业提供资金拿地等,本身风险比较大,盲目发放的话容易使得楼盘风险变为银行风险。”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称。
近三个月来,收到房地产业务相关罚单的银行近30家,包括六大国有银行,浦发、光大、平安、兴业、浙商、招商等股份制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等地方行,以及绥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富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
上述罚单总额超过2000万元,明确因涉房地产业务违规开出的罚单达1300万元。其中,浦发两分行、温州银行均有房地产业务触“红线”,多项并罚,领到罚单总额均超过300万元。工行有三地分行领到罚单,分别是云南省分行、宁波市分行和大连市分行。
宁波银保监局7月5日一口气公布了11张涉房业务罚单。其中,宁波银行因“违反信贷政策、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等事由共被处罚270万元,并被责令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工、农、建三大国有行的宁波市分行,及兴业、广发、光大、浦发、上海银行等行的宁波分行均因“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不规范”,收到20万-50万元不等罚单,多位相关负责人被警告或罚款5万元。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因“房地产授信业务管理不审慎”被罚50万元。
监管密集“发声”规范房地产相关业务
随着近年银保监会罚单披露透明化,涉房处罚并不鲜见,早已是监管打击违规行为的常规化手段。从近三个月看,比罚单透露出更强约束信号的,是多部门密集下发的文件和公开表态。
5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23号文),强调信托公司不得向“四证”不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资质不达标、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提供融资。
来自中原地产的数据显示,7月房企海外融资计划井喷,上旬中就有超过10家房地产企业发布了超过百亿美元的融资计划。这一融资渠道也很快被约束。
7月12日,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房企发行外债只能用于置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境外债务。
除了两份重磅文件给房企信托、债券融资渠道套上“紧箍咒”外,6月13日,郭树清在陆家嘴论坛上致辞时表示,必须正视一些地方房地产金融化问题。郭树清称,近年我国一些城市的住户部门杠杆率急速攀升,相当大比例的居民家庭负债率达到难以持续的水平,更严重的是新增储蓄资源一半左右投入到房地产领域。房地产业过度融资,不仅挤占其他产业信贷资源,也容易助长房地产的投资投机行为,使其泡沫化问题更趋严重。
7月初,新京报记者从多家信托公司处了解到,银保监会和多地银保监局对信托公司展开了窗口指导,要求差异化收紧地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