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会、财务会计、会计与审计、财政会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会计教育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龙游县教育局大楼四楼404会议室(县职教中心南大门)。
3.报名流程: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龙游县2019年公开招聘会计报名表》(见附件1),现场提供近期免冠半身二寸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位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通过人员交纳考务费50元(低保户凭有效证明免交考务费)。
5.领准考证:各报考对象笔试前二天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6.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3: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指标,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公告。
试卷组成:笔试内容以财会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公告
2.按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2.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放弃录用资格。
(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