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装外置防护栏 算违建吗?该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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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15:43
来源:互联网

  多部门回应:目前认定不算违建 物业只能劝阻或提出整改

  探访

  5户安装外置式防护栏,发了整改通知书没效果

  据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说,该小区一共有1、2号两栋住宅楼,共396户,目前有5户安装了外置式防护栏。安装防护栏的住户既有二十多层的高层住户,也有十层以下的低层住户。安装防护栏的位置,都是在楼栋内凹处的阳台外。其中有的需要走到小区外的街道上才能看到。

  万科缇香荟郡小区的外置式防护栏

万科缇香荟郡小区的外置式防护栏

  记者在小区居民提供的视频中看到,一个工人站在已经安装好防护栏的窗边正在做收尾处理,防护栏凸出外墙大约五六十厘米,目测比成年人双肩略宽。“我们也劝过,还在门上粘贴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但目前这几家住户还是没有拆。”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拿出手机,翻出了小区物业人员上门贴通知书的照片,“没效果,被业主撕了”。

  在小区进门的告示栏上有一张《关于缇香荟郡1、2号楼阳台封闭事宜的温馨提示》。其中第一条为:为确保小区外立面的统一、美观和消防安全的需求,通过业主封窗投票表决,按照服务中心出具的统一样式推拉窗进行封窗,生活阳台一致,不能使用外凸式不锈钢防护栏,需严格依据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和《临时管理规约》的相关约定,确保材质、颜色及样式的统一。

  随后物业工作人员带领记者看了该小区二楼一户符合标准的防护栏。该防护栏紧贴墙面,位于墙面和黄色的燃气管道之间。同时防护栏的颜色和墙体一致,都是深咖啡色。“遵守约定的业主看到肯定会问,更担心的是其他还没装的业主会效仿。”物业工作人员表示,  外凸式防护栏大约两米高,五六十厘米宽,确实还是增加了不少空间。

  进展

  目前认定不是违建,物业只能进行劝阻

  该小区物业拿外置式防护栏没办法,上报相关部门结果又如何?记者在小区投诉的回复中看到,10月30日,新都区签收工单后,交由该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河街道办理。11月2日,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签收工单,另外两部门退回工单。当日,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签收工单;11月6日,新都区提交办理结果。

  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11月11日,成都市网络理政办再次整理工单交由新都区。部门签收和退回情况和之前一致。11月13日19点40分,新都区审核新都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延期申请(通过)。关于目前的最新进展,11月16日的办理结果回复为: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约定做好小区装修管理工作,对违规的业主进行劝阻,并对其发出书面的整改通知,并上报相关部门。

  记者致电该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获悉,工单之所以转给他们签收,是因为该小区外置式防护栏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定不是违建。因为没有执法权,中心目前也只能进行劝阻。之后记者又联系了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防护栏不属于违建,依据的是《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制拆除影响市容设施界定的复函》。

  复函中有提到,防护栏、临时撑杆搭棚、附属于建筑物的广告招牌,不属于城乡规划许可与管理的范畴。之前他们很少遇到类似的投诉,基本都是执法局找到业主、物业多方共同协商解决的。

  对于《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建筑物临街面不得设置外置式烟道、外置式防护栏(网),该负责人表示,参照该条例,具体执行很难,没有强制执行权,一般还是以协调为主。当然其他业主和物业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此,成都市城管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属地城市管理部门可以依照该条例实施监督管理,但应充分考虑到居民群众的安全需求,可以结合建筑外立面改造,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统一打造安全防护设施,尽量保证居民的权益。

  你被小区邻居的外置式防护栏影响过吗?你支持安装外置式防护栏吗?

  近日,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的万科缇香荟郡小区,就因为外置式防护栏而引发争议。今年9月底,小区集中交房。就在大家喜提新房各自装修的热闹氛围中,5家住户安装的外置式防护栏,激起了其他业主的质疑:不是说好不能使用外凸式防护栏吗?对此,该小区物业表示,他们已经多次劝说并在其门上粘贴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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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规范      外置式      生活阳台      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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