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应该成为忍让的理由
柯溪办过大量婚姻家庭案,从她的个人体验中,有几点感受特别强烈。第一,家暴不少是在婚后“发作”,婚前的甜蜜会让暴力因子暂时隐藏。但是只要男人动了手,往往不会只有一次,大量的家暴案女人都是在挨打、接受道歉、谅解和再挨打中循环反复。第二,有时候家暴真的跟学识背景没多大关系,柯溪曾经办过一起上海的婚姻家庭纠纷,双方都是高干子弟,海外留学回来,但是男人是“直接按住女人脑袋往墙上砸的那种”。反而,家庭暴力,是有“代际遗传”的。经历过家暴或者目睹过家暴的孩子,很有可能在成长中,也习惯于用暴力解决问题,同样虐待他的伴侣和孩子。第三,孩子不应该成为忍让的理由。大量的女人忍受家暴而没有勇敢离婚的内在原因,不是因为还有感情,而是害怕可能会给孩子留下一个不完整的童年,所以她们宁愿忍受家庭暴力也不愿意离婚。或者是她们没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她们认为如果离婚了,那法律上判决孩子一定是跟着丈夫,而不会跟随自己,她们不愿意离开孩子,所以宁愿忍受着家暴。
其实,早在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即开始实施,这部反家暴法的出台,体现出我国对家暴是零容忍的态度,并明确了反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婚恋自由,情如饮水,冷暖自知。但是发生在家门里的违法行为,同样是违法。婚姻不是乌托邦,当遇到家暴,要拥有及时止损和退出的勇气。
【编辑:丁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