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持自曝遛狗未拴遭暴打 全身多处伤口脸毁一半(2)
时间:2018-12-24 17: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席子 点击:次
冲突中,邓女士表示自己遭遇对方暴打,全身20多处伤口,并向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出示了华西医院诊断书,诊断结果为,颌面部、双上肢、颈后背部多发皮肤软组织挫伤,脑震荡。 邓女士自称是一名主持人,除电视台节目外,还有许多商业活动、以及大学课程教学等,月收入在5万至30万不等。邓女士说,伤情最重的是脸部,十分影响其工作,“尤其是脸,已经一半毁容了,我还是一个主持人,靠脸吃饭,如果好不了,今后都做不了工作”。邓女士说,接下来两个月的活动不能出席,都需要赔偿违约金,所以要求对方进行相应损失进行赔偿。 9月1日下午,邓女士来到万安派出所,与对方进行调解,但对方以情绪不稳定、身体不适等理由不予出面,表示此事将有代理律师进行协调。 针对此事件中谁先动手打人以及事情原委,对方代理律师以不便透露没有回应,不过他告诉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他们会积极配合调查,赔偿费用不是问题,但是需要邓女士提供出相应的证据,同时,现在责任在谁,目前还未有定论,证据正在调取中,会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来进行下一步的处理。目前,希望双方在坐下来好生协调。同时,代理人这方也正在做相关的伤情鉴定。 另外,邓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此事性质目前为动态性的,可能会根据邓女士的伤情变化而发生变化,目前双方正在积极协商中。 市民热议: 打人不对 养狗也需文明 随后,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来到事发地麓山国际社区中麓山生活超市附近进行走访,部分小区居民及服务员表示,看到双方时,双方已经在争吵和扭打在一起,并不清楚谁先动的手。 不过对于此次冲突的起因,邓女士遛狗未拴牵引绳而吓着小朋友的情况,小区居民有些自己的看法。居民刘女士说,经常在外面遇到一些养狗的人不拴狗绳,有些狗狗还冲到身边来,还是有些害怕。“虽然狗狗没有咬人,或许只是亲热,但毕竟狗不是自己家,对陌生人来说肯定是恐惧的。”刘女士觉得,既然养狗就应该管好自己的狗,同时在公共场所做好牵引。 养狗多年的缪先生则表示不同的看法。缪先生家中养了一条拉布拉多,性格温顺,从未咬人,在他眼里,狗狗被训练的很听话,出门会听主人的命令,对他人并没有产生威胁。“拉布拉多可以训练成导盲犬,可想而知它根本就没有攻击性,不得咬人。”因此,缪先生出门遛狗时常也不会拴牵引绳。 同时,这件事在网上也引发了讨论,网友diro666评论:“看视频,狗已经离娃娃很近了,不牵够深违规,确实威胁到了孩子的安全。”网友“压力很”认为:打人确实不对,但女子不牵狗绳,狗吓到了小孩,应该立马道歉,不是争吵。 amy安哒哒觉得:金毛本来没有攻击性,也很温顺,全程它都在摇尾巴,只是调皮爱跟人玩耍。 知名法律博主、cctv“热线12”栏目的嘉宾律师杨文律发表了个人的观点,他认为问题的焦点在于“狗主眼里的狗和路人眼里的狗不可能是一条。”狗主人外出不拴狗绳,理由都一致“我家狗不咬人!”但是并没有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对于小孩或者一些害怕狗的市民来说,无论狗狗是否温顺,是否咬人,对他们来说都是恐惧的。事件中,当家属认为到你们家的乖狗已经惊吓到小朋友了,对方家长为了护着孩子踹了狗一脚,虽然自己不舒服,但毕竟不拴狗有错在先,向对方表示个歉意,然后赶紧带狗离开,也不至于把冲突升级。同时,对方打人当然不对,打了人该接受法律制裁也会接受法律制裁。 从市民的观点来看,大家都在呼吁养狗的市民能够文明养狗,出门遛狗拴好牵引绳,管好自己家的狗,避免发生意外。 相关规定: 养犬人携犬出户应使用犬绳牵领 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及时制止犬吠和攻击行人的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