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名厅官做出逮捕决定
时间:2019-06-08 07:04 来源:互联网 作者:Kim 点击:次
中新网昆明6月6日电 (记者 张丹)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刀勇(副厅级)、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副厅级)做出逮捕决定。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刀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刀勇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云南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副厅级)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刘岗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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