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判决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性侵幼女犯罪坚决严惩的立场(2)
时间:2019-06-13 03:08 来源:互联网 作者:Kim 点击:次
但是,犯罪人承担刑罚制裁,是其对自身犯罪行为应付出的代价。很多刑事案件,尤其是性侵案件,被害人遭受的更多的是精神损害,而不是物质损失。这种精神损害,往往会伴随受害者一生,令其痛不欲生。让犯罪人对性侵行为付出代价,只是一时抚慰了被害人的心理创伤,而对被害人的精神损害问题,法律则没有予以应有的关注。 目前,就民事侵权行为可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刑事案件中犯罪行为比民事侵权行为的危害更大,造成的精神损害更为严重,却反而得不到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这是非常不协调的。应尽快修改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从而使性侵被害幼女能够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