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3)
时间:2019-06-14 12: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席子 点击:次
党领导立法与立法机关科学立法的关系。要保证依法立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立法权,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优化立法职权配置,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党保证执法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严格执法的关系。要深入推进依法执法,使各级人民政府和监察委员会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尤其要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党支持司法与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关系。要保证依法司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司法工作,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带头守法与全民守法的关系。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带头遵守和贯彻宪法和法律,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的实际行动营造人人遵守法律、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良好风气。 总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党领导立法与立法机关科学立法、党保证执法与行政机关和监察机关严格执法、党支持司法与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党带头守法与全民守法相辅相成的法治建设新格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只有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才能确保制度设计行得通、真管用,才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强大功能。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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