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退人员养老金增额今日补发到位(2)
时间:2019-06-15 21: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大棒槌 点击:次
北青报记者获悉,在2018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的人员,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每人每月增加95元;同时,为了进一步体现向老年人的倾斜政策,对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再增加10元,2018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待遇的人员基础养老金人均达到810元,福利养老金人均达到725元。 此外,自2019年1月1日起,符合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15元。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最高月增380元 据了解,本市自2001年起,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伤残津贴、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调整。 今年,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将惠及1.5万人。 具体调整方案为: 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增加380元,二级伤残增加360元,三级伤残增加340元,四级伤残增加320元。 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00元。 此外,由于本市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口径的变化,护理费的调整方案另行发布。 本组文/本报记者解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