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成营利场所?部分座位需消费才能就座
时间:2019-07-11 07:10 来源:互联网 作者:COCO 点击:次
位于南山区海天一路15号(创业广场5栋a座)深圳科技图书馆分馆二楼多处座位处于空闲状态,但工作人员告知需在此处消费才能进行就座。个人认为 1.改馆虽处于商业+公共服务性质,但理应更多以图书馆公共服务职能为公众考虑,不应强制消费就座。 2.中心区域消费区座位明显多余公共区边缘座位,且消费区座位仅少量消费者甚至没有消费者,造成公共资源浪费。 请政府合理处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