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持人遛狗不栓绳遭暴打,到底冤不冤?(2)
时间:2018-12-25 00:08 来源:互联网 作者:阿刁 点击:次
眠骨站在咩咩这边:现在的人真的很奇怪,不牵绳就够就活该被打啦?别说这个狗没碰到孩子,就算碰到了,也该是警察来处理吧。该拘留拘留,该罚款罚款,没有狗证的话,自然有城管来把狗子拉走。不管哪种情况,都不存在“打人有理”。 想念糖火烧:遛狗不牵绳肯定是不对,她不道歉也肯定不对,但全家人打一个女人就对了?狗吓了小孩一下狗主人就该被活活打死?? 相关规定 事实上,关于狗主人该如果养狗,如何遛狗,许多城市都早早就有条例规定。 在这次事件的发生地成都便是如此。 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侵权责任法》第79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案例 虽然相关条例规定早已实施,但类似事件仍频频发生。 2016年的8月,成都商报曾报道过不栓狗绳赔14万元的一起事件。66岁的谢婆婆在小区散步,遇到一只宠物狗。见到小狗向自己奔过来,她很害怕,拿出钥匙晃动想吓走狗儿,却不慎仰面跌倒,伤势不轻。(上图斗牛犬就是罪魁祸首) 法院判决,主人雷女士对这只宠物狗没有按规定使用犬绳牵领,违反了相关规定,雷女士作为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为此赔谢婆婆8.58万元。加上已经支付的5万多元治疗费,雷女士总共赔偿14万元左右。 而在大连,也发生过小区内遛狗不栓绳,狗乱跑被车碾压致死的事件。大连突发发布消息称,在亲亲家园小区内,养狗的男主人养了好几只小鹿狗,每次出门都是四五只一起溜,四处跑,扑人,最终造成狗狗乱跑被车碾死的惨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