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2)
时间:2019-02-26 19: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席子 点击:次
中小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支持,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 学校设施在教学期,可根据情况酌情开放;节假日期间,在满足本校训练任务基础上,半天开放。 体育学校及体育科研单位在满足训练科研任务基础上,周末开放时间不小于5小时;节假日应当半天开放。 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安排全民健身活动场地。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选择公众晨练和晚练较为集中的时间开放,并根据不同季节及时调整开放时间。原则上晨练、晚练开放时间均不得少于1.5小时。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和黄金周期间,可以根据情况酌定是否对公众晨练和晚练活动开放。 另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健身器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