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
时间:2019-03-05 16:21 来源:互联网 作者:大棒槌 点击:次
5。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等第计分方式与应届生相同,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6。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 7。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学校录取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类)不设单科成绩要求,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8。允许学生进校后申请转专业。 9。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八、附则 1。 学校依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教计〔2018〕22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 2。学校设立多种奖学金,金额高,获奖面广。 3。学校选拔录取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7-86689055。录取结果将通过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或温州商学院招生网()公布。 4。招生工作联系方式: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577-86698888 学校网址: 招生微博: 微信公众号:zswucc 5。本章程由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温州商学院招生办 实习编辑:聂梦娜 责任编辑:牛豆豆 高中生家长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高考官方微信公众号高考家长圈(Id:sinagkjzq)。免费获取往届优秀家长经验、志愿填报技巧、考生心理辅导方法、考前营养搭配等第一手高考信息!陪孩子走好高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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