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无锡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锡银监罚决字〔2018〕10号)显示,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农商行”)信贷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房市。
12月26日,无锡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无锡农商行罚款人民币5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以下为处罚原文: